生育登记为您服务

滨海卫生计生

生育登记为您服务
(天津滨海新区)



1
一孩生育服务登记:


条件:

1.双方初婚且未生育过子女的。

2.再婚夫妻,未生育过子女的。

3.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但子女已死亡的。

 

所需材料:

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住证)、身份证、结婚证、妊娠诊断证明。

再婚夫妻再婚方还需提供再婚方全部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

已生育过子女但子女已死亡的:需提供医学死亡证明或户口页的死亡注销。

 

办理地点:

夫妻一方现居住地、户籍地所在街镇。

2
二孩生育服务登记


条件:

1. 双方初婚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2. 再婚夫妻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3. 生育两个子女后,其中一个已死亡的。

 

所需材料:

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住证)、身份证、结婚证、妊娠诊断证明。

第一个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页。

再婚夫妻再婚方还需携带全部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

生育两个子女后,其中一个已死亡的:需提供医学死亡证明或户口页的死亡注销。

 

办理地点:

夫妻一方现居住地、户籍地所在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