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门诊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商保二次补助)

户县医保中心

办理流程:

       参保职工或家属持相关资料到我中心办理。


门诊医疗费用补助范围比例:

       一年度内,参保职工门诊施治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恶性肿瘤放化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待遇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部分累计超过15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由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补助40%。


报销时间:

每年1月15日至4月15日报销上年度费用。


所需材料:

  1. 发票;

  2. 101表;

  3. 医保本复印件(首页.记录页);

  4.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5. 个人银行卡(或折)复印件(注明开户银行)。


如有疑问,请咨询我中心卡务及商保科:8483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