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中药材产业链质量面面观!

吉林省中药协会

    由于中药材的前身为农副产品,生产经营分散,规模小,秩序混乱,加之我国各地历史、文化、传统习惯不同,产生各种质量问题的原因极为复杂。入行门槛低,从业者质量意识薄弱,普遍存在重产量轻质量、重指标轻过程等不规范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等,是导致中药材质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1. 种植养殖不规范

    虽然国家推行GAP规范化种植养殖已有十多年时间,常用大宗药材已经实现了人工规模化种植,但整个中药材种植业距离实现规范化种植还有相当一段路要走。特别是在基层,中药材种植养殖的最大特点是小、散、乱,种植养殖缺乏统一的管理和技术指导,以农户为单位的中药材种植规模小、产地分散,导致中药材质量参差不齐、市场秩序混乱。

    尽管近年来中药材产业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中药工业快速发展仍不相适应,也大幅落后于我国农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产业发展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具体表现在:

    一是中药材整体生产水平相对落后,目前仍以千家万户分散经营为主,组织化程度低,良种、良法未能广泛应用,规范化、规模化生产比例偏低,科技水平不高,产地加工落后粗糙。

    在药材种植养殖方面,近几年最突出的问题是生长激素、化肥、农药、抗生素等滥用情况较为严重。调查发现,在中药材种植区路边的一些商铺外面,赫然写着“销售党参壮根灵”等信息,在田间则多处可见党参壮根灵的空瓶,推测当地广泛施用了党参壮根灵以增加药材产量。施用了党参壮根灵的党参,从地面部分看植株矮小,少花、少果、少籽,根较粗壮疏松。据说党参壮根灵为当地农业科技重点推广项目。当前植物生长素在中药种植中普遍使用,虽然这能使药材产量增加,但是从市面出售的药材价格看(用过植物生长素的药材价格相对低),人们已经认识到使用农药的危害。市场流通的药材中使用过植物生长素的比较多见,但是由于缺乏检测手段,对药材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研究很少,因此监管几乎是空白,这已成为新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2. 生产加工不规范

    由于缺乏专业人员,从业者法律意识淡薄,基层中药材及饮片往往存在界定不清的现象,虽然药材市场严禁销售中药饮片,但实际上有许多被称为“产地加工片”的药材以饮片的身份经药材市场流通到各地,药材种植基地周边及村镇依然存在非法加工中药饮片的情况。

    对异地购入的成批药材通过自行切片、炒制、打粉后,炮制加工成各种“饮片”出售。例如在市场检查中发现,有些农户在家自己炒制药材,甚至存在把发霉变质的药材通过水洗、切制、再烘干销售的违法现象,一些掺伪、染色、增重等造假行为大多出自基层小作坊。  

    3. 流通经营不规范

    按照药品管理法,农村集贸市场可以销售中药材。由于中药材市场未实行药材经营许可管理,允许城乡集贸市场、社会群体组织、单位及个人自由购销中药材。从事中药材经营的药农、药商文化水平、专业知识、诚信观念和法律意识不强,难以管理和规范,使得市场上掺伪造假时有发生,交易的部分中药材质量难以有效控制。

    另外,基层中药材流通领域追溯困难。由于中药材既是药品又是农副产品的双重属性,在流通过程中,索证索票难,检查验收难,出现质量问题时,卖方不认账,买方无证据,追溯责任难上加难,使用单位对所购进的中药材生长、采收、流通及贮存等信息知之甚少,因而无法追溯到源头。

    4. 临床使用和标准脱节

    中药饮片是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的处方药,按照规定,医疗机构和使用单位可以使用规范生产的中药饮片。

    基层中医临床使用中常见的问题有:

    一是药材和饮片不分,特别是一些个体医疗诊所,经常去药材市场采购药材和不规范的“加工片”作为饮片使用。

    二是中药材及饮片名称不规范,俗名、别名、不规范名称滥用现象严重。如牵牛子标示为“二丑”,天花粉标示为“花粉”等,甚至还有故意冒充的嫌疑,如用“贝母(四川)”冒充川贝母。

    三是存在饮片标准和临床使用脱节现象,如《中国药典》把黄柏分为黄柏和关黄柏两个独立的品种,而中医临床则把关黄柏和黄柏均作为黄柏使用,没有进行明确的区分,但二者的质量标准完全不同,在市场监管时会出现名实不符的现象。类似的品种还有葛根和粉葛、前胡和紫花前胡、五味子和南五味子、金银花和山银花、山麦冬和麦冬等。

 

(来源:魏锋、马双成 中国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