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药代表被抓会引发多大地震?200份判决书告诉你原因

广东省医药企业管理协会
  • 5月8日,“广州50多位医药代表被抓、多家知名跨国及本土药企被查”的消息出现在各类微信交流群中。E药经理人第一时间跟进,就相关事情进行了报道。今天,有关该消息的文章出现在多家媒体的头条中,对此E药经理人就相关信息进行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对于该事情进展,据“健识局”报道称,此次“药代被抓与正常拜访无关,药代无需过度恐慌”。其文中表示,此次被拘留者是因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被拘留。而50位被抓的医药代表只是为了协助公安部门调查。

而E药经理人了解到的信息是:这是一次有准备的针对药代行贿医生的行动,涉及的企业比较多,其中不乏本土制药业的佼佼者,也有跨国药企;在对涉事企业的调查方面,某山东制药企业被“连锅端”,有的办事处则是代表和地区经理一起被带走。

据了解,很多医生和代表都是在家中被带走的,而且有人向E药经理人表示,“被带走”的时间是凌晨五六点钟。此前,E药经理人曾发布过《重磅!医改大动作来袭:内行看门道》,了解到的信息是,今年医改要加大处罚力度,对于明目张胆违背中央政策的企业要进行曝光,着重树立典型!

对此次事件的爆发,行业人士告诉E药经理人,医药代表作为最底层的执行人员,不应该成为企业销售制度制定者的代罪羔羊。而从公安人员行动迅速、打击范围广泛角度来看,接下来要曝光的将是企业,很有可能树立新的医药代表反腐典型,为接下来的药代备案制铺路。

此次“广州事件”之所以引起业界如此之大的热议,与行业中由来已久的“打单”有关,所谓“打单”,实际上就是业内俗称的“统方”,即由医院中个人或部门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医生或部门一定时期内的临床用药量信息,供其发放药品回扣。虽然已是行业潜规则,但在国家层面上来讲,这一行为因为可能涉及不正当商业目的而被明令禁止。也正因此,此次广州药代被抓一事刚一公布,便成为了笼罩在诸多药代头上的一团惊云,甚至互相提醒,“勿带资料和重要的信息进入医院和诊室。”


医药代表为何会栽在打单上?E药经理人统计了从2014年至今全国关于医药代表行贿医生被判决的243例案件,其中医院的信息科占比达到17.6%,仅次于药剂科,正在朝着“重灾区”的方向演进。在医院日益对科室工作人员进行统方要求日益严格的情况下,信息科成为了最具备“统方”便利条件的科室,此前也有过关于医院信息科工作人员将相关统方信息进行售卖从而获利百余万的案例报道。

其实,自2016年底视曝光医药代表“回扣门”事件以来,国家对于医药代表的管理就日趋严格,医药代表备案制的出台讨论火热,对于“统方”、“回扣”的打击力度也前所未有。行为不规范的部分医药代表被抓,也并非一件太意外的事情。事实上,尽管还未见有关于明确的医药代表因“统方”被抓捕的明确信息,但就在2016一年,山东、江苏等地便有六名医院工作人员因为提供“统方”服务而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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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危:统方!行贿!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信息,2016年因“统方”被判刑的医院工作人员中,全部集中在医院信息科,其中既有科长等领导职务者,也有普通的工作人员。涉案金额由3万元至百万元人民币不等,而刑期最长的,则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最短的,也判以拘役六个月的惩罚。


因“统方”被判刑的医药工作人员


以原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信息科科员曹某为例,其在2001年至2015年长达15年的时间中,利用在信息科任职的职务之便,每月私自为相关医药代表提供医生开具药品的汇总情况,包括正大天晴药业下的天晴复欣、天晴甘平、天晴甘美、天晴速乐等药品等。而曹某先后因统方得到的“好处费”则高达108.18万元。在最后的判决中,因为曹某存在自首的情况并已退出全部赃款,因此最后从轻处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而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尽管此次医药代表被抓直接引起了诸多医药代表相关从业者的恐慌,但实际上,这也并不是医药代表第一次被抓,此前因为行贿而被捕甚至被判刑的案例也不鲜见。E药经理人对中国裁判文书网目前已公布的信息做了梳理:


因行贿被判刑的医药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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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查重灾区将会在哪出现?

 


什么科室高危?从“沦陷”的科室比例来看,药剂科“理所当然”的排在了首位。在E药经理人对2016年至2017年中国裁判文书网目前已公布的医药代表相关案件信息的统计中,有47.1%的案件涉及药剂科。这也并不难理解,在医院中,药剂科万网负责制定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编制药品计划,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着一个药品能否进入该医院。也正因此,不管是主任一级的领导层,还是具体的工作人员,都成为了药品销售人员的重点关注对象,甚至连库房管理员,也是不得不拉拢的对象。例如镇江市丹徒区某医院药剂科,一名中药库房管理员便因为收受医药代表9.13万元的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人民币。

什么地方多发?E药经理人对近年来全国法院公开裁决案例中与“医药代表”相关案件进行了统计,数据显示:浙江是案件最高发区域,总共发生72例;居第二位的是福建省,总共发生47例;第三是山东省,共发生22例。

什么级别的人员最受监管部门关注?从“落马”人员级别上来看,掌握着实权的领导级别落马最多。在E药经理人的统计中,仅在2016年一年,便有26个医院院长级别的人因为接受医药代表行贿而落马,其中院长17名,副院长9名。紧随其后的是科室主任、副主任一级,这一级别的人因为对科室进行一手直接管理而握有实权。而值得关注的是,还有两名县级卫生部门的局长一级领导也于2016年落马。

什么级别的医疗机构高发?从医院级别来看,基层医院如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等是医药代表攻克的重点区域,该层级的医疗机构是发生医药代表行贿案件最多的区域,过去一年47.8%案例发生这些医疗机构。这可能是因为基层市场广阔,用药规范情况较等级医院仍有差距,也就为医药代表的行贿滋生了突然。对比之下,二级医院、三级医院情况相对较好,分别为28.2%和23.9%。

虽然此次统计样本数量有限,但相关信息能够证明的是,在对于药代反腐这件事情上,统计中的科室、地方、相关级别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将会成为监管部门重点布防之处,这些地方将成为爆发药代反腐的大概率区域!

但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法院的裁判文书将行贿的人员统一都定义为“医药代表”,但从其所属的机构来看,绝大部分“医药代表”仍然还是此前所说的药品经销商的销售人员,销售任务是其核心工作,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才催生了各种为经营绩效而无所不用其极的情况,这也与当下国家对医药代表进行备案制,并强调医药代表不得从事药品销售任务的政策方向不符。总而言之,医药代表的世界注定是一个需要溯本清源的世界,而当下的雷霆之势,则将是解决目前医药代表行业顽疾的必然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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