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待遇受理

户县医保中心

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经办人在正常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到我中心办理。


所需材料:

  1. 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复印件;

  2. 工伤事故申告单复印件;

  3. 身份证复印件;

  4.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表》原件;

  5. 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还需提供《西安市工残职工一次性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三份。


另,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 《西安市工伤职工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两份;

  2. 距法定退休年龄证明;

  3.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4. 赔偿协议(涉及民事赔偿);

  5.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支付凭证。


如有疑问,请咨询我中心待遇受理科:84827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