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享受资格年审

户县医保中心

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经办人在正常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到我中心办理。


所需材料:

  1. 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最新户籍证明,无法提供户籍证明材料的,个人以其他形式证明,并由用人单位书面证明;

  2. 《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享受资格审核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人一表;

  3. 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 配偶:配偶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养配偶未再婚证明;

  2. 18周岁以下子女是否就业或参军:子女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养子女未就业或参军证明;

  3. 满18周岁子女是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出具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证明;

  4. 孤寡老人或孤儿是否被收养:被收养的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领取伤残津贴的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 是否退休:退休的提供领取退休金的退休证明;

  2. 等级发生变化的提供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证明。


如有疑问,请咨询我中心待遇受理科:84827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