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秒必争 生死抢救

鹤庆卫生计生

5月6日20:31,县人民医院120接到求救电话,松桂三庄村有一附子中毒病人危在旦夕,需前往抢救,急诊科医护人员立即赶到患者家中。患者施某某,女,41岁,食用附子后突发呕吐,大量出汗,意识不清,呼之不应。经初步检查:患者血压测不出,脉搏140次/分,呼吸微弱,全身湿冷,心率140次/分,律不齐。医务人员立即给予吸氧、开通静脉、阿托品静滴,同时紧急行床旁十二通道心电图检查,发现恶性心律失常,并立即将患者安置至救护车并电话通知急诊科医护作好抢救准备及科内和院内会诊工作。

21:14患者送到医院急诊科,途中滴注 0.9%NS250ml+阿托品1mg。入院查体:体温不升,P180次/分,BP80/50mmHg,昏迷,喉中痰鸣,左眼瞳孔白斑,右眼瞳孔0.2cm,对光反射消失,双肺痰鸣音,心音低钝,腹平软。随机微量血糖17.1mmoL/L,心电图示多源性多形性频发室性早搏,为恶性致命性心律失常。入院诊断:急性乌头碱中毒,并多源性多形性频发室性早搏,恶性心律失常心源性休克。入院后急诊科科内及院内会诊,用利多卡因控制心律失常,多巴胺升圧,面罩加压吸氧及其他内科综合治疗,同时完善血常规、电解质、心肌三联检等检查,经过4个多小时的奋力抢救,血压渐上升,室性心律失常逐渐得以纠治,于5月7日1:00出现挣扎,1:30意识清醒,患者转危为安。继续营养心肌等治疗,5月8日15:55治愈出院。

心电图对比

本病例的成功救治,再次考验了我院院前急救、院内急诊的综合水平及处置能力和无缝对接。

通过该病例,食用附子(乌头碱)中毒时有发生,应引起大家的重视。

乌头属毛莨科多年生草本植物,主根为乌头,侧根为附子。同科野生植物有草乌头,一枝蒿、搜山虎等。乌头全株均有毒,毒性大小依次为根、种子、叶。一般中毒剂量为:附子30~60g,川乌30~90mg,草乌3~4.5g,一枝蒿0.5~3g,有毒成分系乌头碱。口服纯乌头碱0.2mg即可中毒,3~4mg可致死。乌头碱加热可水解为乌头次碱和乌头原碱,毒性大大降低,煎煮时间越长,毒性越低,煎煮3~4小时后,乌头碱几乎全部破坏。如加工或用法不当可导致中毒,甚至死亡。

乌头碱中毒原因:1.误采误服或炮制不符合标准,毒性未充分消减。用量过重或服法不当可引起中毒。2.外药内服,生药酒浸剂毒性大,供跌打扭伤外用,误服或有意服均可发生中毒。因此,食用附子一定要慎重,了解相关知识,避免中毒发生。

(供稿:县人民医院急诊科 王灿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