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加速!科室主任密集落马,谁在触碰高压线?

正吉药业

来源:赛柏蓝器械、医药代表



医疗器械反腐力度再加大。


日前,广东省东莞市传出消息,该市某医院院长、设备科长被抓,并由此牵出20多家医院卷入,20多家医疗器械公司被约谈。


还有消息称,设备科长在2个月前就已被抓,而此次查贪腐最初涉及的是医疗器械领域,后又波及到药品领域。


相关传言不断,案情究竟如何,目前也还尚无法确定。


不过,官方消息显示,东莞市正在大规模展开针对药品、耗材、设备购销回扣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



医械反腐进入高压区:科室主任密集落马


依据坊间传言,东莞此次的反腐风暴应是始自医疗器械领域,有设备科长被抓了,并牵出不少医疗器械公司。而实际上,今年以来,关于医疗器械购销反腐的紧张氛围并非东莞一个地方的特殊情形,全国范围内,医疗器械购销反腐可以说已经全面进入高压区了。


已经因为医疗器械反腐引发大关注的安徽、河南、江苏这三个省份,掀起的风暴力度和持久度无需再提。


在东北的黑龙江省,仅仅是今年以来,迄今为止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就已经有多名与医疗器械直接相关的科室主任栽了。这些已经公布出来的名单包括:黑龙江省北安市中医院骨一科主任王振宁、鸡西市中医院骨伤科二科科长张克强、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医保设备科董文辉(正科级)、肇东市第一医院检验科主任王希臣、牡丹江市中医医院脾胃肿瘤科主任李静怀。


福建省福清市今年以来查办医疗器械回扣窝案串案,已经立案8件8人,多名院长、设备科长被抓。


再来单看检验科主任,江苏省查办的不算,仅在过去的1个月里,就又有至少3个人栽了:湖北省十堰市中医院检验科主任张青梅、江西省吉安县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郭岂方、贵州省盘县第二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汤瑜。加上黑龙江在3月份查办的肇东市第一医院检验科主任王希臣,公立医院检验科反腐在短时间里已经又扩展到四个省份了。


麻醉科主任,云南省曲靖市集中查办落马的至少已经包括: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麻醉科及麻醉科主任邓枚、马龙县人民医院麻醉科主任李业许、陆良县中医院麻醉科主任张某某等四人、会泽县人民医院麻醉科科长邱学武、会泽县中医院麻醉科科长刘焜、会泽县妇幼保健院麻醉科科长段金辉。曲靖市第一医院同样栽了的还有骨一科主任荣树、骨二科主任张勇等人。相关风暴始自去年8月底,迄今仍在延续。


另外,吉林省本月最新公布出来的消息,德惠市人民医院麻醉科原主任孙福龙也因为在麻醉机采购项目招标中,收受医疗器械销售人员的好处费,被查处了。


如此密集、大量的科室主任的落马,还都是在短时间内发生的事儿,显见,检察院系统的办案重心确实在由药品向医疗器械转移。


另外,在刚刚过去的2016年,不少省份还赶着出台了新的医药反商业贿赂文件,并聘请专人到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暗访调查医疗贿赂情况。以及国家卫计委部署、各地卫计委启动的自查自纠违反“九不准”专项行动。


全国性医疗器械购销反腐风暴的到来,也真的并非“狼来了”的喊叫,而是已经、正在发生的事情。



再来看看医药圈。


5月份医药圈真是波澜不断,广东、江苏南京目前均因各种原因导致正常学术拜访受到影响(详情见本文延伸阅读列表),目前山东也开始有医院工作人员被检察机关审查。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今年公布的医疗机构涉嫌受贿案例:


5月17日

济南市儿童医院信息科工作人员孔庆尧等涉嫌受贿


日前,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济南市儿童医院信息科工作人员孔庆尧、山东省济南市博卒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房坤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医院药剂科工作人员张勇涉嫌受贿


日前,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济南市市中区人民医院药剂科工作人员张勇涉嫌受贿罪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夏津县人民医院原院长李贵才涉嫌受贿


近日,经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武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夏津县人民医院原院长、现安监局局长李贵才(正科级)涉嫌受贿一案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5月11日

平阴县中医医院副院长陈本宏涉嫌受贿


近日,经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对平阴县中医医院副院长陈本宏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4月14日

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原院长、党委书记王清图涉嫌受贿


近日,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原院长、党委书记王清图(正县级)涉嫌受贿案,由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后交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经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清图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00元。


2月24日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医院原院长、临淄区中医院原院长于有德受贿、挪用公款


近日,由淄博市临淄区院立查并提起公诉的临淄区人民医院原院长、党委书记,临淄区中医院原院长于有德(乡科级正职)涉嫌受贿、挪用公款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于有德犯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二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