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婴幼儿传染病—麻疹
辽宁卫生计生监督
麻疹是由麻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临床症状有发热、咳嗽、流涕、眼结膜充血、口腔粘膜有红晕的灰白小点。单纯麻疹愈后良好,重症患者病死率较高。
病人是唯一的传染源,自发病前2天(潜伏期末)至出疹后5天内,眼结膜分泌物、鼻、口咽、气管的分泌物中都含有病毒,具有传染性。恢复期不带病毒。
传播途径
易感人群
人群普遍易感,易感者接触病人后90%以上发病,病后有持久的免疫力。成人多因儿童时患过麻疹或接种麻疹一面获免疫力,6个月内婴儿可受母体抗体的保护。但由于麻疹疫苗接种后,麻疹的自然感染率下降,育龄妇女抗体水平降低,对婴儿的保护能力也下降。
免疫接种
我国计划免疫定于8月龄初免,1.5岁-2岁再免疫1针以减少初免失败的易感者。应急接种时,最好在麻疹流行季节前1个月。接种12日后产生抗体。年幼、体弱患病的易感儿接触麻疹后,可采用被动免疫。接触病人后5日内注射可有保护作用,6日后注射可减轻症状,有效期3~8周。
麻疹为国家规定乙类传染病,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要求,麻疹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托幼园所人员密集是麻疹的易发场所,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作为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卫生保健工作,坚持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存在问题的机构要依法出具监督意见,防患未然,保障儿童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