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大常委会莅临市精神卫生中心视察《精神卫生法》贯彻落实情况

青岛卫生计生官微


  6月2日上午,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圣珍一行11人,莅临市精神卫生中心进行《精神卫生法》贯彻落实情况视察,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魏仁敏、市卫生计生委政策法规处处长李传荣、市卫生计生委疾病预防控制处副处长吕素玲陪同,市精神卫生中心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刘圣珍副主任一行先后实地视察了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心理咨询门诊、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精神科门诊、康复科、精神一科等科室,详细了解了患者的日常治疗和活动安排,认真查看了中心的门诊服务、住院环境、诊疗体系、康复项目等重点环节,对医护人员在特殊岗位上的奉献表示了感谢和慰问,并对康复病人创作的字画、陶艺作品给予了高度赞扬,一致认为应积极推广病人康复项目,促进病人早日恢复社会和生活功能。

参观视察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
参观视察康复科
参观康复科患者手工艺品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市精神卫生中心党委书记、院长王春霞首先代表中心党政领导班子和全体职工对代表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随后专题汇报了中心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的整体情况、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加大对精神卫生事业的投入、提高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待遇水平、加快新院区建设、如何规范强制医疗、扶持和发展社区服务提升等问题与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们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

王春霞院长作《精神卫生法》落实情况汇报


刘圣珍副主任对《精神卫生法》落实情况给予肯定

  刘圣珍副主任对市精神卫生中心全体医务人员不等不靠,立足自身,攻坚克难,在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同时,积极拓展社会公益性服务,在重大事故中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等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指出,《精神卫生法》的实施对提高人民群众心理健康水平,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相关部门要加大该法律的贯彻落实力度,关爱精神障碍患者;对于法律中规定的内容和政策,要落实到位,全面维护患者和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二是市人大将督促相关部门,明确强制医疗收治过程中的各方责任主体,帮助解决强制医疗立法问题;三是要推动精神卫生服务进社区,协调主管部门加强对社区精神康复工作的资金投入,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资源共享,推动精神卫生社区预防、治疗及康复工作一体化。最后,她希望通过此次检查,各部门齐抓共管,更好地推动《精神卫生法》的贯彻实施,为全市精神卫生工作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稿件提供:市精神卫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