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种情况下不宜使用味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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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精

是很正常的一个调料,但是不是所有情况都可以使用味精的,今天和大家分享七种情况不宜使用味精,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不宜放在过碱或过酸的汤菜中

味精在碱性汤液中会发生化学变化,会产生一种不良气味;在酸性汤液中溶解度小,味精会失效。

不宜过量食用

用量过多(每天食用5克以上),会出现背部及上肢麻木、周身酸软等不良反应。

不宜在炝锅时放入

在高温下味精会变成焦谷氨酸钠,这是一种有毒物质。同样道理也不可长时间炖煮。

鱼、虾、哈蜊

不宜调入鱼、虾、哈蜊等食物中。

不宜加入炒蛋中

因鸡蛋本身就含有许多氨基酸,正是味精的主要成分。

不宜婴儿食用

因味精能和婴儿血液中的锌发生特异性组合,生成谷氨酸锌,随尿排出体外导致婴儿缺锌

不宜直接拌入凉菜中

因难溶解影响调味效果,应先将味精溶解在适量温水中后再行拌入,这样调味效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