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多管齐下" 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烟台卫生计生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

工作目标

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的开展,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问题为导向,以居民健康为核心,认真查找和解决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服务功能,突出服务特色,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能力,保障医疗安全,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建设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打好基础。2017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基本设备的配备工作,实现名称和标识的统一,消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的空白点;各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服务量较上一年度稳中有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实施范围

在各级卫生计生和中医药管理部门的组织领导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具体实施,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参照有关要求执行。

活动内容

(一)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效果和质量。各市卫生计生委要强化政策研究和机制创新,突出激励保障机制的建立,确保在7月底前制定出台本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要明确服务经费来源、财政经费投入、医保差异化支付、签约服务费分配机制等配套政策,推动签约服务由1.0版本向2.0版本提档升级。加强签约服务团队建设,明确工作流程、职责分工和分配机制,合理确定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规模和人群结构,确保签约服务质量。以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慢性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贫困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人群为重点,选择针对性强、群众认可度高、实施效果好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成签约服务包,鼓励拓展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满足群众多元化健康需求。通过医联体、医共体、对口帮扶等密切二级以上医院和基层机构的联系,畅通转诊渠道,构建全科、专科协调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连续、协同、高效的健康服务。强化质量考核,建立包含居民满意度、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家庭医生转诊率、续约率、健康管理效果等指标的评价体系,不断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效果和质量。  

(二)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保基本、补短板、创示范、提能力”的思路,加大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投入,积极推进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健全基层医疗卫生网格化服务体系,重点支持设施设备改善和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4类机构在房屋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功能和运行管理5方面的标准化。要在摸清本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问题和短板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整完善编制招聘政策,增加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投入,保障基层医务人员收入待遇,确保在7月底前制定出台本地三年行动方案。要明确年度建设任务,并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保障建设任务如期完成。按照评建结合、全面提升的原则,启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提升门急诊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基本医疗能力建设,明确本地常见病、多发病主要病种,有针对性地提升门诊疾病咨询、诊断与治疗能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根据群众需求,切实增强妇科(妇女保健)、儿科(儿童保健)服务能力,发展康复、口腔、精神(心理)等专业科室,鼓励发展慢性病、老年病等临床特色专科,鼓励开展特色科室建设。规范科室设置,重点加强全科医学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科室以全科医学科为主,乡镇卫生院应当设全科医学科。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建立影像、心电、检验、消毒供应等区域中心,开展“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有效模式,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基层卫生应急能力建设。配齐急救设备和药品,改善基层急救硬件条件。完善基层医务人员基本急救技能培训制度,加强二级以上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救技能的指导与培训,按计划开展人员轮训。加强对心肺复苏、气管插管、除颤、洗胃、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基本急救技能的标准化培训,提高对循环、呼吸、肾功能衰竭、急性中毒、休克等急危重症患者初步诊断和急救处理能力,提升基层医务人员急救技能水平。 

(四)加强住院能力建设。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标准,结合区域医疗卫生需求和机构基础条件,合理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加强住院服务能力建设,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手术、分娩等服务。推进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检验结果互认,减少资源浪费,减轻患者负担。实施医联体模式或接受上级医院对口帮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在技术准入、药品品种等方面与上级医院相衔接,不断扩展基本医疗服务范围和项目。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协作医院开设联合病房,提升基层住院诊疗服务能力,提高床位使用效率。根据分级诊疗的需要,基层住院服务重点向社区护理、康复方向发展,有条件的可设置安宁疗护、老年养护病床,为二级以上医院下转患者提供必要的诊疗条件。 

(五)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基本条件建设,按照标准设置中医药科室,配置中医药设备,配齐中医药人才。实施国家和我省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继续建设一批高标准国医堂、中医馆。加强中西医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规范和提高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处理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技能。在老年人、儿童、孕产妇、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等人群的健康管理中,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作用,增加中医药健康管理内容,提升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中医药咨询、体质辨识及健康干预服务,大力推广普及中医药健康理念和知识。 

(六)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教育,增强自律意识。严格落实各项核心制度,强化医疗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相关病种临床路径,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和医疗文书书写。依托区域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完善基层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培育医务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认真执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措施,严肃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等索证和验证工作;重点做好手术室、产房、口腔科、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预防接种门诊等重点部门以及医疗废物、污水、污物等重点环节的无害化处理等重点环节管理工作。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严防流向社会。加强抗菌药物、激素、静脉输液等临床用药管理,运用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处方点评等形式控制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降低抗菌药物、静脉输液使用率。完善投诉管理制度,加强医疗纠纷防范,引导患者依法处理化解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 

(七)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成效。积极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服务项目的认识。大力开展项目规范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服务内容、标准、要求的执行能力。加强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力度,及时发现病人并纳入健康管理,强化防治结合,在日常医疗服务工作过程中开展随访服务。突出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着力加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慢性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转变服务模式,推进医防结合和签约服务,力争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管65岁及以上老年人签约服务全覆盖。以健康档案、健康体检、临床诊疗数据为依据,分析辖区居民主要健康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干预。加强与村(居)委会、驻区单位的协作,不断丰富社区健康教育手段和形式,普及健康和公众自救互助知识与技能,提高辖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规范疫苗管理,统一采购、全程冷链,确保预防接种安全。 

(八)改善服务环境和居民体验。优化门诊功能布局和服务流程,改善就医环境,设置醒目标识,完善服务流程。大力推广一人一诊室,保护患者隐私。鼓励使用自助挂号、电子叫号、化验结果自助打印、健康自测等设施设备,改善居民就诊体验。保持机构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温馨舒适,提供便民服务措施。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着装整洁、规范,佩戴胸卡,易于患者识别。加强医德医风、道德规范、行为准则、服务意识等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各项规定,提倡文明礼貌用语,医务人员语言通俗易懂,态度和蔼热情,切实树立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卫士的良好形象。推进居家医疗卫生服务,开展家庭出诊、家庭病床、巡回医疗等居家医疗卫生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 

(九)提升信息化水平。优化完善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功能,实现对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签约服务的有效支撑。要以人口健康基础信息系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为重点,加快基层信息系统在所有基层机构的部署应用,把信息化融入基层卫生管理、服务和考核的全过程、全领域,提高全行业综合管理、质量控制、绩效评价的能力和水平。推广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等中心的建设和应用,促进优质资源纵向流动。探索人工智能、移动健康监测、健康医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基层的应用,积极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互联网、新媒体、手机APP等平台,提供网上预约、咨询查询、就医导诊和居民健康动态监测等服务,探索互联网+社区健康管理,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效率和群众感受度。 

(十)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活力。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并依托基层卫生协调推进机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建立和完善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增加基层医务人员中高级职称比例,制定人才优惠政策,研究基层人才引进机制,吸引人才向基层流动。探索财政补偿机制改革,鼓励定向补助与购买服务相结合,建立科学、合理、稳定的补偿渠道,督促有关部门缩短资金拨付周期,保证资金及时拨付。加强与物价、医保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和完善基层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新改进机构管理和提升服务能力的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内部考核机制,激发医务人员的参与意识,调动机构活力和医务人员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