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违法药商被罚!

医药地方台

点击上方“医药地方台” 可订阅哦!

6月12日,从河南南阳市、湖南衡阳市药监局获悉,共有3家药商被行政处罚。

南阳市仲景佰谊大药房

主要违法事实: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处购进硫酸氢氯吡格雷片等药品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物品并处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动履行
2017年5月19日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15日

衡阳市国顺大药房

主要违法事实:未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储存药品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处以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动履行 2017.06.15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6.01

衡阳市互康堂大药房

主要违法事实:未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储存药品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处以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动履行   2017.06.18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6.04

内容来源:医药地方台(yiyaoguanchajia)整理

长按指纹

一键订阅

医药地方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