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诊所开展输液,必须有这样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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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基层医疗在线教育

作者:河南省原阳县人民医院  孟庆远


可以说,单凭公卫经费、诊费及药品零加价补贴,基层村医包括承担该项服务的诊所没有输液挣钱来养家糊口,恐怕很难度日,因此许多村室诊所大都是或明或暗用输液销售药品来挣钱的。但现实中,除了因输液医疗风险而因此获赔“辛辛苦苦几十年,一下子回到解放前”外,也许会因此被“吊销证照”而从此与医疗“拜拜”。近日广西钦州的一名卫生室工作人员就因此受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


据了解,该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日前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钦州港区水井坑邓某某卫生室未具备静脉输液条件,违法为患者进行静脉输液。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村卫生室内有两名男性患者正在接受静脉输液,注射室内存放有葡萄糖注射液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等输液用的药品、器械,现场查见38名患者静脉用药处方。 钦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行政执法人员对该村卫生室进行立案查处。


经调查核实,该村卫生室在未配备有注册医师、护士和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就开展静脉输液业务,执法人员现场向邓某某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该违法行为。

 因此笔者认为,基层村室诊所应该从中汲取教训,千万不要随意开展输液,而要想真的用输液服务来给村民和消费者治疗并从中获利的话,就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达到输液的软硬件设备要求才能开展这项服务。

 那么,村卫生室到底需要符合哪些规定才可以安心输液?请看2014年《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村卫生室输液的相关规定: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四条  村卫生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提供静脉给药服务:

 (一)具备独立的静脉给药观察室及观察床;

 (二)配备常用的抢救药品、设备及供氧设施;

 (三)具备静脉药品配置的条件;

 (四)开展静脉给药服务的村卫生室人员应当具备预防和处理输液反应的救护措施和急救能力;

 (五)开展抗菌药物静脉给药业务的,应当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规定。

 但随着限抗令的不断推行,各地对静脉输液的限制是越来越严,广西就是明显的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医疗机构未配备注册医师、护士和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没有相应急救药品器材的,不得开展静脉用药业务。

 因此,各地村医要想开展静脉输液,一定要慎之又慎,必须认真按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具体要求,来详细做好准备,并到当地卫生部门备案,确保万无一失。否则,出了问题会让您前功尽弃,后悔不已,会让你声誉和经济都受严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