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一】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以岭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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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7-037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药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6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769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行权/解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解锁期的可行权/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个行权/解锁期的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吴以岭、吴相君、郭双庚、戴奉祥、吴瑞作为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行权/解锁和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可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吴以岭、吴相君、郭双庚、戴奉祥、吴瑞作为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行权/解锁和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现金流充足,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决定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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