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卫生监督所采取业务培训和行政 约谈方式加强对游泳场馆的卫生监管
沈阳市皇姑区卫生监督所
皇姑区卫生监督所采取业务培训和行政约谈方式加强游泳场馆的卫生监管
根据沈阳市卫生计生蓝盾三号行动《“场所卫生 蓝盾护航”——2017年沈阳市游泳场馆和美容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皇姑区卫生监督所针对近期对游泳场馆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6月19日,紧急约谈并培训了辖区内六家游泳场馆负责人及卫生管理人员。
会上,监督员对游泳场馆负责人及卫生管理人员进行了《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卫生监督管理的法律依据、行政处罚规定等方面的培训,对培训内容当场以答卷的方式进行测试。此次培训,提高了游泳场馆业主诚信经营意识和自律经营水平。
培训结束后,对四家存在问题的游泳场馆进行了约谈,约谈内容为无禁烟标识、池水检测和消毒记录不完整或无记录、浸脚池设计不符合要求、少数有集中空调的游泳场馆未见集中空调检测报告等。各游泳场馆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就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剖析,探讨了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对落实整改进行了表态,填写承诺书。
要求各游泳场所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严格自律,提高责任意识,充分认清游泳场所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夏季来临,一定要杜绝传染病疫情的发生,打造放心的游泳环境,为广大游泳爱好者提供卫生、健康的游泳场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