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130种药品短缺!九部委发文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内蒙古医药圈

     6月28日,国新办就《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情况举行发布会。



卫计委副主任曾益新介绍,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8个部门印发实施《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旨在抓好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低价药、“救命药”、“孤儿药”以及儿童用药的供应问题。



 

130种药品短缺,六大举措来解决!



曾益新介绍,《意见》有两方面突出特点:



强调问题导向,增强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

首先通过监测发现苗头性问题。在目前每个省份布局不少于15个监测哨点的基础上,联通药品研发注册、生产流通、采购使用等重点环节,逐步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监测网络体系和预警机制。综合分析我国疾病谱变化、重点人群临床用药需求、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需求、药品及其原料药生产审批等情况,合理界定临床必需药品短缺标准,建立国家、省两级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根据短缺原因、短缺程度、影响范围等情况,及时启动国家或省级应对机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


在起草文件的过程中,我们同步开展了短缺药品的监测分析工作,目前梳理出了约130种临床易短缺药品清单,分类明确了定点生产、协调应急生产、加强供需对接、完善短缺药品储备、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罕见病用药政策等6项应对措施


近段时间会同工信部、国资委、食药监总局等部门,已经一揽子解决了近50种清单内药品的短缺问题。

强调建立长效机制,注重会商联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主要是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组成国家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突出跨领域、多部门的政策统筹、协作配合、有效联动,我们已经拟订了具体明确工作规则和任务分工。


国家层面重点围绕国家级短缺药品清单内品种,组织开展短缺药品及其原料药生产供应保障能力评估,研究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重大政策和制度,协调解决跨省短缺问题。省级主要是建立相应会商联动机制,综合评估辖区内药品短缺信息和应对建议,统筹解决局部性短缺问题,及时分析、处理、上报短缺信息,增强综合应对能力。


曾益新指出,《意见》的出台有着较深远的意义,它不仅能让让医生和患者不要为无药可用所急、所困,而且可以让企业不为利润和发展所忧。有的药品因为价格因素或者材料供应因素,或者临床用量小且不稳定,导致了短缺现象。通过制度调整,能够保障企业能够有基本合理的利润,保障正常的生产和供应,企业不用担心生产这个药亏本。


同时,让行业不为违法违规所扰。六大措施中有一条是专门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一些企业囤积居奇、抬高物价,干扰行业的健康发展,文件的这条措施,就是让行业保持健康发展状态,有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建立整个行业风清气正的氛围。这对医生、对患者、对企业、对行业都是很好的事情。




 

短缺药出现的四大原因


针对市场上出现的部分药品短缺的现象,曾益新表示:“按道理药品不应该出现短缺的情况,实际上也没有出现大面积药品短缺。”


据他分析,出现药品短缺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因素:



生产性因素

不像当年缺医少药的现象,现在出现的药品短缺状况大都是由于某些局部、个别因素导致的,比如说有一些生产性的因素可能会引起药品短缺。就像鱼精蛋白,这是一个心脏手术要用的必备药品,原料药取自鲑鱼,供应有很强的季节性,可能会造成短缺。

政策性因素

比如有时候各个地方在药品集中采购时有一个良好愿望,希望价廉物美,让老百姓尽量少一些负担,愿望是好的。但是有时候价格压得低,企业虽然中标了,但从长远来看,这个企业生产多就但是盈利不多,难以持续。

机制性因素

比如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有一些医疗机构还没有完全转到公益性定位中来,低价药的采购使用动力不足。

投机和垄断因素

有一些药品可能全国就两三家企业生产,为了抬高价格就控制供应,串通一气把价格抬高,出现人为短缺现象。所以药品短缺因素也是比较复杂的。



“对于这样一些情况,理论上可以通过完善市场机制来调节保障药品供应。但是市场机制这只手对于刚才我提到的某些因素并不具有完全的干预能力,这个时候政府部门还得出手。”曾益新说,《意见》中对政府的定位其实是一种新的机制,既不是裁判员更不是运动员,有点像协调员。既不是政府指定一个价格,也不是完全的市场机制,是政府当协调员,把企业、采购方、医院、专家请到一起,在保证供应稳定的前提下,商量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


在这种时候,单靠完全的市场机制解决不了这些问题,政府出面协调,搭建一个平台,供需双方医疗机构和企业各自讲他们的困难,大家经过磋商,形成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结果,政府在这里起到“搭平台 促对接”的协调作用。


例如,在药品“招标死、中标死”的问题上,曾益新指出,药品招标价格低并不是一件坏事,首先反映出药品需求方希望尽可能拿到比较低的价格,来减轻医疗机构和老百姓的负担,愿望和出发点是良好的。但是我们还要尊重市场规律,不能让企业长久亏本供应,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政府来协调,请专家来分析进行研究,对药品的原材料供应、生产工艺、生产过程进行分析,提出一个比较合适的价格,通过政府的协调机制,让药品供应回到比较稳定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