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2017年卫计系统市域外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暨实施“团聚兴业”和“引才兴市”计划公告

广汉卫生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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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名额及岗位要求

  选聘计划提供岗位5个,用人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广汉市2017年卫计系统市域外公开选聘岗位表》。

参与对象及条件

(一)公开选聘对象

本次公开选聘范围为广汉市域外卫计系统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本次选聘对象应当具备与岗位相同的人员身份和经费供给渠道,符合顺向流动规则,连续工作时间满1年及以上(试用期满);

3.符合岗位表中的年龄要求,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正在接受纪委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执行回避的;

3.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动条件的其他情况。

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7年7月 17 日至2017 年7月18日

广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人事股(地址:广汉市银川路16号二楼)

2.报名者须持《广汉市2017年卫计系统市域外公开选聘报名表》原件2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具体要求条件的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报名者需由本人或委托亲属到场参加报名。每名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各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1及以上可组织公开选聘。

(二)资格审查

市人社局会同市卫生计生局通过审查资料、证书鉴定等方式对参与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三)考核、考察的内容与方式

市卫生计生局组织由选聘单位自主对报名人员进行考核测试和综合考察。

考核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调动人选

市卫生计生局根据考核测试和综合考察后,每一岗位提出1名初步人选,市公开选调工作评审小组对市卫生计生局提出的初步人选进行评估,上报市人事管理工作小组研究,确定拟调动人选。

某一岗位经考核测试和综合考察后,确无合适人选的,市卫生计生局应当形成专题报告,注明理由,相应的岗位作空缺处理。

(五)公示

在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后安排体检。拟调动人选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规定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七)调动

体检合格后,由市人社局以商调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

0838-5223851(人社局事业人员管理股)

0838-5301835(卫生计生局政工人事股)

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参与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与资格。

(二)参与者与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三)本公告由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