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国家卫生区复评审】突击小浴室,直击控烟状况

宝山卫生计生监督

迎接宝山区国家卫生区复评审工作开展以来,宝山卫生计生委监督所针对四小行业的特殊性,制定了不同的监管策略。背街小巷、开放式小区等周边“四小”行业之一“小浴室”,准入门槛不高,出入其中的人员普遍存在流动性较大、文化素质较低、法制意识浅薄等,控烟监管难度较大,虽然监督员已对部分吸烟情况严重的浴室的经营者进行了全面的控烟培训指导,但仍然存在回潮现象。宝山卫生计生委监督所为此类小浴室针对性开展了整治行动,查处一起违反控烟要求案件,切实打击此类“控烟顽疾”。


1
发现线索——立即响应

2017年3月2日,接举报反映:宝山区罗店镇罗太路某浴室内有客人在浴室吸烟,且浴室内没有贴禁烟标志,澡堂内还设有放置烟灰的盆。接报后,我所立即派出卫生计生监督员赶赴现场调查取证。

2
及时取证——突击检查

卫生计生监督员赶到现场检查时,小浴室正在对外营业。卫生计生监督员发现小浴室前台大厅张贴有"禁止吸烟"标志和控烟监管部门电话。但随即在前台大厅及休息大厅内发现茶几上设有烟缸,并在休息大厅的烟缸内发现烟头2个。

3
依法打击——行政处罚

经调查,上述小浴室属于法定禁烟场所,其在前台大厅及休息大厅内设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烟缸),未履行禁止吸烟场所禁烟义务,已经违反了《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九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4
疏堵结合——教育整改

卫生计生监督员完成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同时,再次对小浴室管理人员开展了《上海市控制吸烟管理条例(修正案)》宣贯教育。将携带的禁烟标志为其再次张贴,推荐整改方案,如wifi页面加入禁烟宣传等。进一步推进小浴室落实好控烟禁烟要求:


(一)落实劝阻吸烟人员或者组织劝阻吸烟的志愿者;


(二)做好禁烟宣传教育工作;


(三)在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禁止吸烟标识和监管电话;


(四)不设置任何与吸烟有关的器具;

  

(五)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六)对不听劝阻也不愿离开禁止吸烟场所的吸烟者,向监管部门举报。


宝山卫生计生委监督所切实解决日常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创造整洁有序、健康卫生的环境,共迎国家卫生区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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