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的春天来了——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唐志红解读《中医药法》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了。作为中医药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律,《中医药法》涵盖中医药服务、保护与发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传承与文化传播以及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诸多方面,无疑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传承与创新,工匠与工业,“古老”与“现代”的完美结合,碰撞出智慧的火花,必将硕果累累。
《中医药法》有哪些制度创新?黄冈作为中医药大市,在医改进程中,如何让中医药发挥更大作用?
近日,市卫计委主任唐志红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就《中医药法》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深远之一:继承和弘扬中医药。
无论是中医药管理方面进行的制度创新,还是政府对中医药事业扶持保障力度的加大,抑或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扶持与规范并重、监管力度、保障中医医疗服务和中药质量安全,都是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事业。
深远之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中医药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费用比较低廉,特别是随着健康观念变化和医学模式转变,中医药越来越显示出独特优势,在卫生与健康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深远之三:传播和应用。
中医药是中华文化、医学的宝贵财富,也是中华民族对世界的独特贡献。制定中医药法的影响力不仅是国内的,也是世界的,是为解决世界医改问题提供的中国方案。中医药法的颁布实施,有助于提升中医药的国际影响力,扩大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增强中华文化软实力。
针对中医药服务能力薄弱的现状,《中医药法》明确: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举办规模适宜的中医医疗机构,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合并、撤销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或改变其中医医疗性质,应当征求上一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的意见。
国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并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享有同等的权力和遵守同样的医疗机构管理规定。
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分别纳入医保定点机构范围和医保支付范围。
发展中医药教育,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促进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
国家采取措施,加大对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应用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扶持力度。
针对中医药行业中存在的服务不规范、中药材质量下滑等问题,《中医药法》有针对性的规定:强化中医药服务监管,预防和控制医疗安全风险。
明确开展中医药服务应当符合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加强对中医医疗广告管理;
明确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加强中药材质量监测,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鼓励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严格管理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禁止在中医药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
同时,针对中医诊所和中医医师非法执业、医疗机构违法炮制中药饮片、违法配制中药制剂、违法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对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明确了严厉的处罚: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情节严重的,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以加大对危害中药材质量安全行为的惩处力度,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中医药法》明确了开辟获取中医师资格的新途径。
民间中医从业人员绝大多数具备一定的临床技能和经验,为基层百姓提供了必要的中医药服务,但现有医师资格考试难以全面评价其真实水平。
《中医药法》根据民间中医从业人员主要是师承、家传等培养方式的实际,在充分考虑医疗安全风险的基础上,对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开辟了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新途径。
医师坐堂、望闻问切、服务简便,是中医诊所的特点。
简政放权,中医诊所管理由许可改为备案,成为《中医药法》的一大亮点。
考虑到获得合法执业资格的民间中医主要在诊所执业,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将中医诊所由现行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改变了一直以来以行政审批方式管理中医诊所的模式。
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进一步增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队伍进一步壮大,人民群众就医更方便了。
《中医药法》明确:加强环保,保护道地中药材和野生药用资源,禁止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支持中药材良种繁育。发展包装、仓储等技术,确保中药材质量和供给。进一步根除“中医将亡于中药”的隐忧,从源头上确保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发扬传统炮制工艺,纳入医保,根据中医药特点,适当放宽限制,大力促进中药饮片的发展。加强监管,杜绝“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怪相的发生,确保质量,改变中药饮片行业小散乱的现状。
生产符合条件的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在申请批准文号时,可不提供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变审批制为备案制、纳入医保等,根据中医药特点,适当放宽限制,丰富中药制剂组方来源,简化程序,弥补中药制剂新品种审批慢、供给不足的短板,促进中药制剂的快速发展。
根据中医药特点,建立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和考核机制,让民间中医有机会合法行医(正所谓“高手在民间”),加强储备,彻底解决中医药人才青黄不接的问题。
2016年,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迅猛。
从基础设施建设上,中医药资源和服务总量持续增长,10家公立中医医院总诊疗人次176.08万人次,日平均开放床位数0.36万张,中药饮片、中药制剂、中成药使用量较上年均有大幅增长。
从中医医院融入医改上,全市3家县级中医医院纳入公立中医医院医改试点,中医药特色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从中医药服务能力上,经过4年创建,全市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创建国医堂132家,创建率达95%;创建“湖北省示范国医堂”10家,位居全省前列。各级中医医院创立名医堂10家、中医养生堂10家、知名中医工作室10家,创建率均达100%。
从中医药传承创新上,市中医医院申报湖北省自然基金、湖北省中西医结合课题、黄冈市科技计划项目23项,完成1项省级课题、3项市级课题结题工作,7个县作为全省的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县开展了中药资源普查工作。
从中医药健康服务上,10家中医医院都设立了治未病科,建立了中医养生堂,积极向社会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冬病夏治”、“冬季进补”、穴位贴敷等中医药“治未病”特色服务,积极探索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来源:黄冈日报
编辑:鲁娜
编审: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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