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被暗访!海王星辰、大参林等药店违规被点名

连锁药店

原标题:海王星辰、大参林等药店违规被点名 广东省食药监局开启新一轮整治风暴

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屡禁不止。日前,广东媒体曝光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行为,暗访中,有80%的药店存在这种现象。广州市和中山市两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通报,10家药店存在不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等违规行为,大参林、海王星辰等知名企业的旗下药店上榜。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尽管法规明文规定,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属于违规行为,但这种情况却在药店的经营行为中普遍存在。

记者了解到,由于实体零售药店盈利越来越艰难,违规销售处方药是药品流通领域的“顽疾”,今年9月至11月,国家食药监总局还将对各省局开展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对此,广东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广东涉及药品零售的多个行业组织已在上月牵头发出了加强自律倡议,不过由于参加倡议的药店多为连锁药店,如何加强偏远药店处方药管理仍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大参林等10家药店违规

记者注意到,新一轮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正在全国开展,今年5月,包括海南、甘肃、云南、湖南等7省份大批零售药店被查。7月初,广东省食药监局召开了药品经营企业违规经营特别是违规销售处方药集中约谈会,约谈了广州、深圳、东莞等10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食药监局通报,仅7月17日和18日两天,广东省内共有11起案件涉及11家医药企业违法,其中,销售假劣药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就分别有3起和5起违规案件,大参林和海王星辰旗下药店因未凭处方违规销售处方药被予以警告处分。

广东省食药监局局长骆文志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在珠三角地区,尤其是粤东西北都存在不少违规出售处方药的商家,为此省食药监局将加强引导监管。

尽管监管部门不断提高处罚力度、加码人手,但违规销售处方药的情况屡禁不止。广东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副会长刘桂春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消费者必须凭处方才能购买处方药,但偏远地区、尤其是乡村药店鲜有执行。“以前很多连锁只需要登记患者姓名电话就可以了,偏远地区的药店则很少按规定执行,后来抗生素限售以后才慢慢严格,但总体来说还不够规范

监管应“三管齐下”

事实上,零售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背后,是处方药市场的可观利润。

湖南药品流通行业协会秘书长黄修祥向记者表示,在医药销售服务日渐饱和、日常经营成本上涨、药监部门的严格管控下,公立医疗机构对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和医药电商的盛行迫使实体药店不断下调药品价格,进一步压缩了实体药店的市场份额和利润空间。

记者从广州一家不愿具名的药店经营者处了解到,尽管医院的“处方外流”还没有成为现实,但自然销售模式下处方药的销售收入已占到药店总收入的25%~30%,成为药品类销售的重点贡献品类。

“相对来说,医院附近的药店卖处方药会利润更高,同时也可以带来一定客流。”该人士透露,以前药店销售处方药的规定形同虚设,今年随着医院取消加成,院外处方药销售有所增加,未来药店或将成为处方药销售的主要渠道之一。

去年11月,波士顿咨询公司曾在其发布的报告《在不断变化的中国市场,制药企业如何持续制胜?》中指出,中国的药品市场正在发生重大改变,虽然当前零售药店只是处方药相对较小的销售渠道,但长期看,拥有最大的增长机会。预计到2026年,药品销售在医院渠道的市场份额将从现在的80%下降至50%~60%。

在黄修祥看来,药店销售处方药的监管应“三管齐下”,即不仅监管部门要严格监管执法,经营者也应该提高守法意识。同时,医疗机构也应促进处方流出,使消费者在购药点上有更多的选择。

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的现象仍屡禁不止
广东省食药监局最近又将惩罚力度加码。最新发布的《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存在质量管理人员、执业药师不在职在岗、未执行药品分类管理规定违规销售处方药等情况的,一年内检查第一次发现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一律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并顶格处罚1000元;第二次发现的,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一律责令停业整顿7天,并顶格处罚20000元,同时核减相应的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等的经营范围;第三次发现的,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一律按情节严重,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来源:连锁药店整理自每日经济新闻、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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