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条例》,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卫计人在努力……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做好《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7月28日,扬州市卫生计生委在苏北人民医院举办了《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培训会。
扬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公安、司法系统有关领导;各县(市、区)卫计委、功能区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医政科长,各二级以上医院及18个农村区域医疗中心分管院长、医务科长;苏北人民医院临床、护理、医技、药剂等职能科室负责人约3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骏到会并讲话。他指出,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江苏实际,系统总结了我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方面的经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进入了法制化管理的新阶段,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维护医疗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他强调,当前我市正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医疗卫生健康体系,打造“健康中国”的扬州样本是“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一号”工程,平安医院建设特别是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已经成为关系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重要基石。
他要求,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举措,为我市18家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纵向医联体高效务实运行等重大卫生民生项目保驾护航,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此次培训,特地邀请省内知名专家、通大附院仇永贵研究员就如何学习贯彻落实《条例》进行解读授课。同时还邀请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对下阶段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工作部署,市医学会医鉴办还对2016年扬州市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损害鉴定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下阶段提升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内涵建设的有关建议。
下阶段,我市将进一步提高对《条例》重要性的认识,持续深入地做好《条例》学习宣贯活动,建立健全符合市情的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体制机制,为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建设“健康扬州”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供稿:扬州市卫计委医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