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下半年药品流通领域整治力度空前
“以‘零容忍’的态度,按照从严从实从细的要求,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作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8月4日,一纸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发布的《关于做好药品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拉开了下半年流通领域整治序幕。
此前,《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将集中开展全国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时间定在了7月份到9月底。如今,随着7月份全面自查的结束,8月份将迎来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深入检查。
上文提及的“深入检查”
即“深入企业对照检查表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联合执法,依法严厉处罚;对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在今天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发布的《通知》中,“零容忍”、“从严从实从细”等表明了这场流通整治力度空前。
《通知》要求:
把安全生产作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从确保国家政治安全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零容忍”的态度,按照从严从实从细的要求,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作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业务处室专人管、负主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药品流通行业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药品流通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形成规范化、常态化的长效工作机制。
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有效提升员工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开展自查自纠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将药品流通行业纳入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药品流通企业按照大检查的要求,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
对药品流通全过程及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
重点排查这些环节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大检查的统一部署,根据药品流通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重点隐患是否作做到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重点排查经营高风险药品、特殊药品和容易导致事故药品的企业及其重点环节、重点流程、重点岗位。重点排查企业是否依法依规做好运输安全、储存安全、防火安全、促销活动安全等。
去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流通环节开展违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先后派出20个飞检组对30个省的50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对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38家企业发出通告予以曝光,并要求省局严厉查处。
今年则将整治的聚焦点落在了问题不少,监管难度更大的乡镇药店上。长期以来,乡镇药店一直存在着某些低价药品来路不正、大量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现象,与此同时,在大量单体药店和中小型连锁扎根的乡镇地区多次出现储存药品环境不合格等情况。
6月28日,一份《关于开展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挂网。此次针对乡镇药店、诊所的整治检查几乎覆盖2017年下半年,重点整治包括违法回收或参与回收药品,销售回收药品以及购进、销售假劣药品等十项内容。
目前已有包括安徽、山西、陕西以及甘肃等多个省份开启乡镇药店整治行动。按照目前多省市发布的整治通知,结合实际情况,部分省市基于总局《通知》做出调整。
其中,山西等省份细化了相关的检查时间,四川则要求检查市(州)局派出2-3人组成检查组,各检查组要随机抽取10-20家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药店、诊所开展检查(其中,诊所检查比例不低于25%)。同时,省局将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药店、诊所纳入飞行检查重点范围,要求飞行检查组抽取至少5家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药店、诊所开展飞行检查。黑龙江则结合“回头看”工作对乡镇药店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