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启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待遇
云南医保
迪庆州启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待遇
文章来源:云南省人社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处 发布时间:2017/8/3 16:44:08
2017年7月25日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了迪庆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启动仪式,迪庆州人社局周瑜副局长主持了启动仪式,州分管领导李燕兰常务副州长宣布了“迪庆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正式启动”。实现城镇居民医保系统与新农合系统全面整合,统一使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结算医疗费用,进一步方便了老百姓看病就医,也是继昆明、玉溪、曲靖、怒江后第5个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全面整合的州市。
迪庆州在通过信息系统及时结算医疗费用的同时,落实城乡居民医疗待遇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倾斜性政策,明确规定:住院医疗费用:乡级(一级)医院报销90%、县级(二级)医院报销80%、州市级(三级)医院报销70%,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同时,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系统整合之前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不到70%的,将实行手工二次补偿报销到70%,切实兑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住院医疗待遇。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处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