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广元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开展“会前学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8月21日上午,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安排部署,
市卫生计生委袁明胜主任
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进行学法讲解。
市人大邓光志主任以及相关副主任、秘书长、人大委员出席了此次学法活动。
会上,袁明胜主任介绍了《精神卫生法》的立法背景,精神卫生法既是医疗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尤其是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危及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高复发率,高致残率;
●二是个人和家庭因病致贫;
●三是增加社会总负担;
●四是极易发生突发或恶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五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无自知力,不主动求医;
●六是患者及家属讳疾忌医。
袁明胜主任详细讲解了精神卫生工作的方针原则和管理机制、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精神障碍的康复、保障措施、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等《精神卫生法》主要内容和重点法律条款。
并介绍了我市精神卫生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目前我市精神卫生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是信息交换未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社区康复工作严重滞后;
◇三是精神卫生专业人才短缺;
◇四是出院患者综合服务管理需加强;
◇五是各县区以奖代补政策亟待落实;
◇六是精神卫生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
最后,袁明胜主任介绍了我市精神卫生当前及下一阶段工作:
◆一要宣传《四川省贯彻落实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综合协调机制,巩固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防控机制。
◆二要完善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市精神卫生中心在川东北区域内的牵头指导作用,做好片区内各项工作指导检查。探索独立或合作设置的精神卫生康复机构,推进社区康复工作实质性进展。继续开展好精神科医师转岗(增加执业范围)培训,加快精神卫生专业人才培养。
◆三要狠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进一步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管理,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发病报告、救治、随访管理等情况的督导检查,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检出率、管理率、治疗率,完善信息交换制度,防止或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服务,贯彻执行国家22个部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心理卫生“六进”活动,加大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力度,规范发展心理咨询、心理指导、治疗服务,逐步建立健全心理健康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会上,市卫生计生委给与会人员发放了《精神卫生法规政策汇编》读本和《精神卫生法》学习提纲等学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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