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了,医护人员工资要同工同酬了!
来源:基层医师公社 作者:灵犀(转载仅作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作者致敬!)
能同岗同薪是每一位非在编医护的梦想,而这个梦想离我们并不遥远了,已经有省份开始着手了操作了——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了《关于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其中着重提及了改革编制人事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意见》提到要改革编制人事制度。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方式,积极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试点。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逐步推行公立医院员额制备案管理,实行“总量调控、标准核定、实名统计、分类管理、岗位聘用、同工同酬”。
公立医院在核定的总员额内,新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结果报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聘用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管理使用等方面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按照河南目前的政策,“同工同酬”应该最先在新人上实施开了,逐步在全面推行。那么新进入公立医院的的医护人员享受到与在编人员的同等待遇,这必将会激发医护人员的干劲。
尤其基层卫生院、社区医院招揽人才困难 。目前很多助理医师级别的医生人员,他们还达不到开诊所的要求,在是否加入基层医疗这方面很纠结,因为进入医院是无编制的临时工,收入极低,所以宁愿到离家远的县级医院,也不愿意留在家乡的卫生院。如果同工同酬的政策实施开了,那么必将会为基层增加一批新鲜血液。
目前在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大改革背景下,很多基层医院都在扩张,而人员都是按照床位配额的,但是国家核定的床位往往小于医院实际使用的,所以编制人员数字是小于实际员额人员的。而近年来国家提倡按照员额制管理,那么在岗人员同工同酬将是可能实现,基层最最可能先获利。
且国家卫计委下发了《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中也强调,要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医务人员薪酬制度,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同时实现同岗同薪同待遇,激发广大医务人员活力。
有人说,在编和不在编医护人员水平是有差异的,不在编说明他们的资质不够硬,这种说法,小编不敢完全苟同。医护人员进去公立医院也是经过正规招聘、正规考核、过五关斩六将进去医院的。医院竟然聘用,就说明我们达到执业要求了,那么拥有着同样的基础条件、干着同样的活,我们要求同工同酬有错吗?
而随着上层规划的逐步执行,编制备案的逐步实施,医护将走向“社会人”,作为计划经济的体制下产生的编制将被丢弃,相信除了河南省在转变薪酬改革外,其他省份的医护们走向同工同酬的日子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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