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城乡医保并轨释红利,群众看病得实惠
普洱:城乡医保并轨释红利,群众看病得实惠
文章来源: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发布时间:2017/8/15
2017年1月1日起,普洱市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正式并轨,统一整合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人社部门进行管理,这是我市推进城乡统筹、促进社会公平的重大举措。市人社局研究起草了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相关配套政策文件,顺利实现了上级要求的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统筹层次、统一归口管理等“八个统一”的目标,并将于2017年内实现统一信息系统。根据监测,普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轨后运行半年以来情况良好。
整合以前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实行不同的医保目录,原新农合基本药品目录仅有一千余种药品,原居民医保目录涵盖两千多种药品。整合后统一了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医用耗材等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明确了支付范围。整合后的药品目录达到2888个,比原新农合增加1476个,增加约104.5%,比城镇居民增加442个,增加18.1%;整合后的诊疗目录达5003项,比原新农合增加了1203项,增加31.7%。
整合后制度更加体现公平、便民、惠民。农村普通门诊报销范围将从乡村级扩大到乡村、县(区)级定点医疗机构,乡村级报销50%,县(区)级报销25%;农村慢性病和特殊病患者门诊就医范围将从乡村级扩大到乡村、县(区)、州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慢性病报销60%,特殊病不低于70%;重特大疾病的保障范围在省上规定的原22种病种基础上增加了各种恶性肿瘤(癌症),将更好地保障癌症患者的生命健康和经济状况。
目前全市参保人员已正常享受门诊和住院各项医疗报销待遇。据统计,从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共发生门诊260.9万人次,门诊补偿支出7558.3万元;住院15.9万人次,住院补偿支出4390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合计支出51460.2万元,大病保险合计支出1215.5万元,基金收支处于合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