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三个配套方案,8月18日24时取消药品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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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三个配套方案,8月18日24时取消药品加成
8月15日,怒江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代理州长、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文辉主持召开州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怒江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三个配套方案。
会议现场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卫生计生委领导怒江州健康扶贫调研工作座谈会精神;审议通过了《怒江州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方案》、《怒江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方案》和《怒江州城市公立医院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李文辉代理州长发言
会议要求:一要营造良好的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氛围。紧扣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要求,在推动落实过程中不断修改完善三个配套实施方案,确保在8月18日24时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二要切实解决好政府、城市公立医院、社会、患者的责权利关系。建立城市公立医院科学补偿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药品使用和医疗行为等措施,留出空间,同步理顺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构建协调发展的服务体系,以基层服务能力建设为基础,以分工协作机制为支撑,综合运用法律、社保、行政和市场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引导合理有序就医。
三要各县(市)、州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大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医疗机构设置和城市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支付、分级诊疗、绩效考核等配套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
会议确定怒江州于2017年8月18日24时正式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