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全力整治“微腐败”

四川卫生计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重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基层“微腐败”问题,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提升群众的满意度,按照全省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场推进会的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


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开展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

和“微腐败”问题专项行动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医疗服务、行政权力运行、项目资金监管、公共卫生管理、医德医风建设和计划生育服务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强力整肃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更有力的行动解决基层“微腐败”,不断改善卫计行业形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增强人民群众认可,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实施范围 

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三、实施时间

2017年8月至12月。


四、工作重点

1、进一步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持续开展医疗行业综合整治行动,把“三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监管落到实处。深入纠治乱收费、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使用耗材等行为,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看病就医“三长一短”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卫生计生行业的整体形象,政风行风社会第三方测评满意度排名持续提升。(医政医管处、妇幼处、基卫处、省中医药管理局) 


2、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分析和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科学建立廉政风险权力运行目录,健全和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不断规范行权运行流程,着力解决政务信息公开不够、行政审批监管不力、服务群众作风不实等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公开化、法制化水平。(机关纪委、政法处、监督处、审批处、药政处、办公室) 


3、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监管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和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分步骤开展卫生计生项目资金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工作,加强项目资金日常监管,建立项目资金监管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在项目实施和资金分配及支付过程中,管理不严格、分配不科学、项目实施慢、开支不规范等问题,使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驶入安全、规范、高效的轨道。(规财处、机关相关处室)


4、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管理

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着力解决疾病预防接种中存在找熟人、托关系、打招呼现象,利用手中权力影响诊断和鉴定结果等一些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健康扶贫工作政策宣传还不到位、落实不到位,部分妇幼保健机构医疗核心制度和技术规范执行不到位、妇幼公共卫生服务落实不力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增加广大群众的“获得感”。(疾控处、重传处、规财处、妇幼处、基卫处) 


5、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严格落实《四川省医德医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坚决贯彻执行“九不准”规定,着力解决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礼金和吃“回扣”,医护人员违反规定私下接受群众吃请,个别基层医疗机构骗取医保及医疗救助资金,监督执法过程中服务意识淡薄、执行不力、执法不规范、监督制约机制不全等问题,进一步巩固风清气正的行业良好氛围。(医政医管处、基卫处、妇幼处、监督处) 


6、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服务

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不断完善社会服务机制,着力解决在生育登记办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补助发放、失独家庭信息采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等过程和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办事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发生。(指导处、妇幼处、家发处、流管处) 


五、实施步骤

  1. 自查自纠(8月)

    各地各单位对重点工作内容进行梳理画像,逐项查摆,做到不遮丑敢揭短,勇于拿起手术刀解剖自身问题,切实找准查实问题存在的原因。并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按照边查边改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努力推进工作落实。 

  2. 整改落实(9月-11月)

    各地各单位结合整改措施和工作台账,特别是要结合医疗卫生一些难点热点关键点问题,实行销号管理,下大力气一件一件地解决、一项一项地治理,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3. 督导检查(11月-12月)

    各地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年底适时组织督查检查。省卫生计生委将根据督查情况,对部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压实主体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统筹领导,形成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相关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党的工作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具体落实,纪检监察组织全程监督的工作运行机制,推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确保专项行动真正延伸到基层一线,落实到群众身边。 


2、全面部署,统筹协调推进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根据部署要求,统筹安排专项治理工作,倒排时间表,挂出作战图,扎实抓好阶段重点工作落实。要将专项整治行动与“走基层、改作风、惠民生”活动结合起来、与健康扶贫和精准脱贫结合起来、与处(科)室综合治理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借势借力、深度融合、同步推进,提升整治工作的综合效果。


3、强化督查,确保整治实效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采取各种措施强化动态监管,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约谈,及时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省卫生计生委将动真碰硬,主动出击,不定期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对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对工作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以零容忍态度整治“微腐败”。


4、宣传造势,营造浓厚氛围


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只有进行时,没有终点站。要充分利用官网、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既宣传政策精神,也宣传整治实效,既宣传正面事迹,也曝光反面典型,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社会效果。对损害群众利益和“微腐败”问题较多的单位,要在单位召开清退违纪款物现场会,进一步扩大知晓度和影响力,形成十目所视、十手所指的强大声势,让“微腐败”无处遁形、无处容身。


省卫生计生委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委直属机关纪委。 

联系人:王立民 

电 话:028-86139851 


来源:四川卫生计生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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