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执业药师”竟被列为重点监督对象
没等来“医闹”黑名单,却等来了“医生黑名单”……
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透露,2017年,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将掀起高潮。从今年起,医师、执业药师等医疗领域的医务人员,将要建立个人信用记录,如果个人诚信产生不良记录,将有可能被拉入黑名单。
看点一:医师、执业药师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18日在媒体通气会上表示,2017年个人信用体系建设要掀起高潮,要以信用记录为基础,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反映个人诚信情况,信用记录要准和全。“要加快建立医生等14类重点职业人员信用记录,建立信用档案,实现及时动态更新。”
这14类职业人员包括医师、执业药师、公务员、律师、教师、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
涉及医务人员的职业占到了两个,分别为医师和执业药师,占到了两席。
在专家看来,这些重点领域与企业生产和百姓生活关系密切,一旦失信就会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而且这些重点人群有一定示范效应,以此为突破口可以更好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
看点二:重点建立红黑名单制度
除了个人信用记录建设,今年医师、执业药师等群体还要建信用红黑名单制度。
据专家介绍,红名单是守信典型,黑名单是失信典型。“没有红黑名单制度,没有规范的认定办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也就失去了基础和标准。”
“目前,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正在形成。”权威人士透露,2017年,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要扩展到各个领域,总量预计超过50个,实现全覆盖。
看点三:被列入黑名单将遭遇联合惩戒
医生、药师、执业药师等14类重点职业人员,被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人将遭遇联合惩戒。
另外,执业药师将发生重大变化
另外,执业药师将发生重大变化!
5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草稿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对药师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分为六章,共计52条,对药师考试和注册、业务范围以及权利、义务、考核、培训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行业准入:国家实行药师执业注册制度,药师包括药师和助理药师。助理药师不得开办个体药店。
二、报考条件:药师考试的学历要求将提升至本科学历,新增的助理药师,其学历要求是大专或中专学历。
三、薪酬待遇:药师执业活动属医疗行为,提供的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应当收取相应的药事服务费用。《药师法》实施后,药师的薪酬可能会有所提高。
四、职业地位:药师地位提升,国家将设立“药师节”,具体日期待定。
此外,《药师法》征求意见稿对药店的准入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变,根据征求意见稿第21条规定,“药师申请开办个体药店的,应经执业注册后在医疗机构或者社会药店中执业满五年、并考核合格。助理药师不得开办个体药店”。此举无疑会对个体药店带来较大影响。
课外知识对照国际药师立法
根据国家体制不同,药师法分为两大类:
1、单一制国家由最高立法机关颁布药师法,如日本、法国等。
2、联邦制国家除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药师法外,各联邦(州)也拥有自己颁布的药师法,如美国、德国等。
欧美等发达国家对执业药师(候选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要求:资历、资格考试、职责、继续教育、注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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