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关于全面启动新的森林防火季的通告

昆嵛山自然保护区卫生计生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突发事件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2017年10月1日,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将全面启动新的森林防火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年都为森林防火禁火期,2017年10月1日起,将进入新的森林防火季。

二、新的森林防火季,继续严格管控火源,主要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不携带火种进山。

2、不野外使用明火。

3、文明祭祀,不燃香烧纸。

4、不烧荒、烧地堰、烧果袋。

5、不焚烧根茬秸秆。

6、不在林区内及林区边缘点火吸烟。

7、不在林区内及林区边缘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进入景区游客必须自觉接受防火安全检查和教育。

1、履行森林防火义务,遵守森林防火规定。

2、配合景区检查站寄存烟火。

3、严禁驴友通过景区以外的道路登山。

根据《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规定,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者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四、各级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安排好森林防火工作。

1、昆嵛镇36个村要严格落实上坟日报告制度,每天由昆嵛镇中队全程跟踪落实当天上坟,各林区统计次日上坟情况报镇消防中队,中队报区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备案。

2、森林消防专业队全员在岗备勤,做好防火巡逻和日常训练。

3、林场加强对景区游客的烟火收缴和防火宣传教育。

4、各包村部门要做好森林防火宣传。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昆嵛山保护区森林防火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