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参保人员医疗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一、普通门诊报销时间:
时间 单位 11月1-3日 采油作业一、二、三、四、五区 11月6日 作业一、二、三大队 11月7日 集输大队 11月8-9日 机动采油大队、电力维修大队、测试大队、生产准备大队、物资供应站、服务大队 11月10、13日 运输大队、特车大队、地质研究所、工艺研究所 11月14-15日 沈阳办事处、广源集团公司、厂机关 12月1-12日 续保人员、退休人员 12月19日 各单位遗漏人员 |
二、注意事项:
1.2017年医疗费的发放由辽河油田保险中心统一发放,参保职工报销时需要提供本人工资账号(19位)的开户行和行号(沈采工行:开户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民支行兴隆堡分理处,行号:102221000671);医疗费用要求实名制发放,参保职工将有效证明本人账号实名的信息(如存折首页、柜台办理业务留存凭证、银行卡账户清单表头(可在工行对公业务窗口旁自助打印)等)粘贴在本人医疗本首页。
2.个人账户门诊药费报销所需资料:职工医疗手册;医院收据药费、协议零售药店收据;粘贴凭证上注明报销人19位沈采工行工资帐号(含开户行、行号)、联系电话、单位。
3.在职职工医疗费由各单位成本员统一收取,在职遗漏人员也由各单位保险员统一办理,不受理个人办理。
4.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和定点协议零售药店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必须当年核销,不允许跨年核销(2017年仍可核销2016年的医院门诊费用,2018年起只能核销当年医疗费用)。
沈阳采油厂社会保险管理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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