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现将《关于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的通知》赣卫考办字【2019】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医防单位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及时报考及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一、报名条件
1、报考初级士(药、技)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报考初级师(药、护、技)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报考中级(医、药、护、技)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及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及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月29、30、31日;确认地点:县卫计委二楼办公室。
考生持以下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对应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1)审核盖章后的《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报名点审核后退回考生本人);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报名点、考点审核后退回考生本人)、毕业证网上学历查询或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报名点、考点审核后退回考生本人);
(5)报考单位审核盖公章从事工作证明(提供原件)。2018年未通过考生,今年报名时报考考区、考点、专业、级别、单位等维持不变且报名系统已自动确认,不需到现场递交材料确认。
三、领取报名所提供的原件
时间:2月25日之后的工作日(请按时尽快领取),地点:县卫计委二楼办公室
四、其他报考资格、资格审核等问题,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赣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www.jxgzwsj.gov.cn)进行查询。
大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