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国务院再发文,300万医药代表将不许卖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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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指出,禁止医药代表承担药品销售任务,以医药代表名义进行药品经营活动的,按非法经营药品查处。
中办、国办印发相关意见明确:①口服制剂能满足临床需求的,不批准注射制剂上市;②支持罕见病治疗药品医疗器械研发;③禁止医药代表承担药品销售任务,禁止向医药代表或相关企业人员提供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
禁止医药代表承担药品销售任务
《意见》指出,禁止医药代表承担药品销售任务,禁止向医药代表或相关企业人员提供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另外,不是谁都可以当过医药代表了!培训、筛选、备案,合格后才能从事这个工作。设立了准入机制后,药企用人的程序要比之前更复杂点,不过对提升药代的职业自豪感或许会有好处。从多方面释放的信号来看,将来对药代的管理,将会是药监局和卫计委联手钳制。这已经有先例,日前,上海药监局和上海卫计委就达成合作的公示,联手实施药代备案,信用管理。
所有这一切对医药代表的监管、备案、设准入门槛,归根溯源,还是在呼应国务院对医药代表的定位: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
300万药代需持证上岗
意见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须将医药代表名单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备案,向社会公开。医药代表负责药品学术推广,向医务人员介绍药品知识,听取临床使用的意见建议。医药代表的学术推广活动应公开进行,在医疗机构指定部门备案。
违规将受到严处
意见指出,医药代表误导医生使用药品或隐匿药品不良反应的,应严肃查处;以医药代表名义进行药品经营活动的,按非法经营药品查处。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吴浈表示,此次出台的意见针对当前药品医疗器械创新面临的突出问题,着眼长远制度建设,是一份重要纲领性文件。
如果不卖药,药代做什么?
——有存在价值,从关系型向技术型转变
针对此则《意见》人民日报记者采访了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傅鸿鹏及北大纵横咨询师王宏志。
记者:目前全国大概有多少医药代表?不做销售之后,他们是不是都要失业了?
傅鸿鹏:全国医药代表的人数没有官方统计数字,按照统计标准不同,有100万和300万的说法。
王宏志:医药代表这个职业还是有存在价值的,药品技术服务、咨询还是需要的。过去医药代表主要从事开发和维护与医院医生关系(关系型)、与医院医生进行交易(交易型),随着医改的推进,医药代表需要从“关系型”和“交易型”向“技术型”转变。
记者:其他国家如何管理医药代表?他们有什么好的经验来防止医药代表和医院之间的灰色交易?
傅鸿鹏:很多国家有药品营销或推销规范,强调的就是医药代表只能介绍产品功效和使用方法,不得进一步干扰医生决策。另一块是对企业、医生严查重罚。还有就是医生的薪酬合理,且职业、行业管理较严,收红包得不偿失。社会大环境的风清气正也有很大作用。以我们考察香港的经验来看,对方不只是“不敢腐”,而且已经达到“不想腐”的地步。
王宏志:一些发达国家对药企销售进行严格监管,从法律上进行规范并可以开出巨额罚单,高昂的违法成本让药企将依法经营看得比天还重,企业内部设有专门的合规部门自查。这一点值得我国借鉴。
来源:医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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