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非法购药,2家药商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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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河南郑州市药监局发布2017年第31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共有11家企业被予以行政处罚。

具体来看,在这11家企业中,药商有2家,分别是新密市心爱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利民药店、河南省越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一百零七分店,涉及的违法事实为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目前,相关部门已对上述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新密市心爱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利民药店

主要违法事实:新密市心爱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利民药店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动履行,15日内

河南省越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一百零七分店

主要违法事实:河南省越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一百零七分店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动履行,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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