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中毒会要命,救治措施赶紧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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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物与中毒



凡能损害机体的组织与器官、并能在组织与器官内发生生物化学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机体的正常生理功能,使机体发生病理变化的物质,称为毒物,而毒物引起的疾病称为中毒。


一般救治措施


急性中毒救治的步骤是:


①快速确定诊断,估计中毒程度;

②尽快排出尚未吸收的毒物,以降低中毒程度;

③对已吸收的毒物采取排毒和解毒措施;

④对症与支持治疗。


清除未吸收的毒物


吸入性中毒


应尽快使患者脱离中毒环境,呼吸新鲜空气,必要时给予氧气吸入、进行人工呼吸。


经皮肤和黏膜吸收中毒


①清洗:皮肤接触腐蚀性毒物者,冲洗时间要求达15~30min,并用适当的中和液或解毒液冲洗。


②阻止毒物扩散:对由伤口进入或其他原因进入局部的药物中毒,要用止血带结扎,尽量减少毒物吸收,必要时行局部引流排毒。


③眼部处理:必须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5min,并滴入相应的中和剂;对固体的腐蚀性毒物颗粒,要用器械的方法取出结膜和角膜异物。


经消化道吸收中毒


大多数中毒患者为口服摄人,排毒最直接的方法是催吐、洗胃。对神志清醒的患者,只要胃内尚有毒物,均应采取催吐、洗胃的方法以清除胃内毒物。


(1)催吐


药物催吐:阿扑吗啡是一种有效的催吐剂


注意事项:①禁用于昏迷及休克状态者;②中毒引起抽搐、惊厥未被控制之前不宜催吐;③患有食道静脉曲张、主动脉瘤、胃溃疡出血、严重心脏病等患者不宜催吐;④孕妇慎用;⑤当呕吐时,患者头部应放低或转向一侧,以防呕吐物吸人气管发生窒息或引起肺炎。


(2)洗胃


洗胃的目的主要是清除胃内毒物,阻止毒物吸收和毒物吸附,对水溶性药物中毒,洗胃比较适用。


常用洗胃液的作用及注意事项

洗胃液

作用与用途

注意事项

1:5000-1:10000高锰酸钾溶液

为氧化剂,可破坏生物碱及有机物,常用于巴比妥类、阿片类、土的宁、烟碱、奎宁、毒扁豆碱基砷化物、氰化物、无机磷等药物中毒

①有很强的刺激性,未溶解的颗粒不得与胃粘膜或其他组织接触②1605、1059、3911、乐果中毒时禁用

活性炭混悬液(0.2%-0.5%)

为强力吸附剂,可阻止毒物吸收,适于有机及无机毒物中毒

对氰化物无效

牛奶与水等量混合

可缓和硫酸铜、氯酸盐等化学物质的刺激作用


鸡蛋白

可吸附砷,沉淀汞,可用于砷、汞等中毒


淀粉溶液(米汤、面糊、1%-10%淀粉)

对中和碘有效,用于碘中毒洗胃,直至洗出液清晰,不显现蓝色为止


1%-2%氯化钠溶液或生理盐水

常用于中毒药物不明的急性中毒,可用于砷化物、硝酸银等药物中毒,形成腐蚀性较小的氯化物

应避免使用热溶液以防血管扩张,促进中毒药物吸收

3%-5%鞣酸溶液

可使大部分有机及无机化合物沉淀,如阿朴吗啡、土的宁、生物碱、洋地黄及铅、铝等重金属

可用浓茶代替,不宜在胃内滞留


注意事项:


①中毒毒物进人体内时间在4~6小时之内应洗胃,超过4~6小时毒物大多吸收,但是如果服毒量很大或者毒物过多,或所服毒物存在胃一血一胃循环,尽管超过6小时,仍有洗胃的指征;


②深度昏迷,洗胃时可能引起吸入性肺炎;


③中毒引起的惊厥未被控制之前禁止洗胃,操作过程中如发生惊厥或呼吸停止应立即停止洗胃并对症治疗;


④每次灌入洗胃液为300~400ml,最多不超过500ml,过多则易将毒物驱人肠中;


⑤强腐蚀剂中毒患者禁止洗胃,因可能引起食道及胃穿孔;


⑥洗胃时要注意减少注入液体压力,防止胃穿孔;


⑦挥发性烃类化合物(如汽油)口服中毒患者不宜洗胃,因胃反流后可引起类脂质性肺炎;


⑧应将胃内容物抽出做毒物分析鉴定。


加速毒物排泄,减少吸收


1.导泻


一般用硫酸钠或硫酸镁15~30g溶解于200ml水中内服导泻,以硫酸钠较为常用。注意事项:①若毒物引起严重腹泻,不能用导泻法;②腐蚀性毒物中毒或极度衰弱者禁用导泻法;③镇静药与催眠药中毒时,避免使用硫酸镁导泻。


2.灌肠


灌肠一般用1%微温盐水、1%肥皂水或清水,或将药用炭加于洗肠液中,以加速毒物吸附后排出。


3.利尿


静注呋塞米20~40mg,也可选用其他利尿剂。注意事项:①由于利尿剂作用较强,对电解质平衡病人较大,所以必须在密切观察下使用,以免发生电解质紊乱;②肾衰竭者不宜采用强利尿剂;③考虑心脏负荷等情况。


4.血液净化


可以迅速清除体内毒物,使重症中毒患者的预后大为改观。


血液净化的方法主要有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血液灌注、血液滤过和血浆置换等。


药物拮抗解毒


某些毒物有特效的拮抗剂,因此在进行排毒的同时,应积极使用特效拮抗剂。拮抗剂可分为四类。


1.物理性拮抗剂


药用炭等可吸附中毒物质,蛋白、牛乳可沉淀重金属,并对黏膜起保护润滑作用。


2.化学性拮抗剂


如弱酸中和强碱,弱碱中和强酸,二巯丙醇夺取已与组织中酶系统结合的金属物等。


3.生理性拮抗剂


生理拮抗剂能拮抗中毒毒物对机体生理功能的扰乱作用,例如阿托品拮抗有机磷中毒、毛果芸香碱拮抗颠茄碱类中毒。


4.特殊解毒剂



支持与对症治疗


(1)卧床休息、保暖、密切观察生命体征。

(2)输液和鼻饲以维持营养和水、电解质平衡。

(3)昏迷患者注意保持呼吸道通畅,定时翻身以预防肺炎和压疮。

(4)中毒性高热必须物理降温,如无禁忌证可考虑同时使用氯丙嗪降温。

(5)对中毒性肾衰竭者尽早进行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