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卫生急救中心 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公告

廊坊市卫生急救中心

为满足工作需要,经廊坊市卫生计生委同意,廊坊市卫生急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考生的笔试和面试各方面情况,在招聘计划范围内择优聘用相关人员,确保派遣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专业)和名额

具体岗位名称、名额和岗位要求详见《廊坊市卫生急救中心用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年龄3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3.热爱医学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5.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心,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服务意识,能服从工作安排;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1.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 

报名地点:廊坊市卫生急救中心3楼303室(廊坊市和平路121号)。

咨询电话:0316-2206468

3.报名人员须持证件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

(2)户口页或户口迁移证;

(3)毕业证;

(4)学位证;

(5)有工作单位的,要求提供现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6)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6张;

(7)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在招聘条件中涉及到的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A4纸)。

4.经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填写《廊坊市卫生计生系统用工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5.报名结束后,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无误后,核发《笔试通知书》领取《笔试通知书》时间电话另行通知。领取《笔试通知书》地点:廊坊市卫生急救中心3楼303室。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间9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通知书》规定内容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向参加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如果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电话通知。笔试缺考或有作弊行为的,不得进入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

2.面试考官设7人,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6人。面试内容主要是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仪态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评分。

3.面试有关要求: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3.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有关事项均将适时在廊坊市卫生计生委(www.lfwsj.gov.cn)官网上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

(五)聘用。

1.根据公示结果,由廊坊市卓越人力资源咨询服务中心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2.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若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核及评定不合格者),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3.聘用期间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或违规违纪,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六、有关要求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接受社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附件:《廊坊市卫生急救中心用工情况一览表》

 

                   廊坊市卫生急救中心

                     2017年10月25日


 

附件:

廊坊市卫生急救中心用工情况一览表

 

用人

单位

工作

岗位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其他条件

备注

市卫

生急

救中

急救医生

4

急救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中西医结合

专科及

以上

1.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身体健康;

2.要求会讲普通话。

 


急救护士

1

护理学专业

急救司机

1

驾驶证为C级及以上

合计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