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服务监督执法工作指南研究及编制》评审会在丹东召开
辽宁卫生计生监督
10月19-20日,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辽宁省卫生计生监督局承担的《中医药监督执法工作指南研究及编制》项目评审会在丹东召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余海洋司长、刘文武副巡视员、张峘宇处长,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魏培玲处长、省局窦志勇局长、段颖副局长,丹东市卫生计生委隋玉琳主任、于永超副主任,四川、天津、吉林、河南、海南、陕西、甘肃、宁夏等省(市)、自治区中医药管理部门及监督机构的领导、相关负责人员,省局中医监督科等科主任及相关人员,沈阳、大连、盘锦市及部分区县监督机构所长、相关负责同志共30余人参会。会议由窦志勇局长主持。
魏培玲处长代表省卫生计生委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信任再次表示感谢并介绍了课题的宏观开展情况。
段颖副局长做了《中医药服务监督执法工作指南》项目情况汇报,详细介绍了省局编写小组前一阶段对各省专家提出的建议进行梳理、归纳修改的过程。
对《指南》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纷纷表示期待该书能尽早出台,已尽早发挥其在卫生执法监督实践中的重要作用,并希望能参与对《指南》相关试点测试工作。
余海洋司长做了总结发言,他充分肯定了《指南》编制前期工作基础扎实、体例清晰、成熟度高,指出下一步要在深入领会《中医药法》内涵的基础上,从以下方面完善编写工作:一是适当增加违法行为构成要素和对违法行为认定的内容,进一步增强《指南》质感、便于实践操作;二是在具体编写方面取舍有度,更加突出监督执法内容;三是注意《中医药法》出台后监管内容的相关变化,进一步调整剔除与其不尽一致的地方;四是力争经过短时期梳理修改,尽早形成新稿以便进行全面的测试使用;五是通过《指南》的编写和使用,发挥在国家层面对中医药监督工作的引领、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