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监管杀来,药店危险!
▍来源:药店经理人 作者:夕语
山雨欲来风满楼。处方药监管的星星之火已被点燃,药店危险。
处方药销售已成引爆药店圈的重要导火线,如今药监对处方药监管到了不可容忍的地步,多市大力整治处方药违规销售。
10月27日,据十堰晚报报道,近期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零售药店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方案。
在对辖区药店进行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时,发现湖北医药集团十堰医药有限公司康乐福药店等9家药店存在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管理的违规行为,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后,仍未改正到位,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分别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同日,据泉州晚报报道,泉州市食药监局近日对鲤城分局执法人员开展了为期19天的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药店是否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驻店药师履职不到位、药师审方签字不齐全等问题。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覆盖辖区41家药品零售企业,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4份,21家企业被警告处罚,4家企业被罚款。
10月23日,据呼和浩特日报报道,近日,市食药监局对辖区药品流通领域飞行检查,发现的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品的27家药品经营企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下达了警告责令改正通知书。
同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表示,今后对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依法惩处,对屡次违反者,将依法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除此之外,10月20日,湖北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出台相关法规,在近期要对辖区药店进行处方药专项整治,对于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药店,发现一次,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罚1000.00元罚款;二次责令停业3至7天进行整顿,处罚20000.00元罚款;三次按情节严重论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可见,如今的处方药监管,药监真的紧抓不放了,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且不改正者都要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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