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积极推进分级诊疗 规范就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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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积极推进分级诊疗 规范就医秩序
为提高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效率,完善并发挥社区医疗机构功能,引导患者首诊在基层,改变医疗体系“倒三角”现状,缓解当前“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红河州以群众自愿、政策引导、基层首诊、机制创新为原则,从供给侧和供需侧两端发力,综合施策,持续完善相关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工作。
一是向基层倾斜医保支付政策。拉开不同医院级别起付线,城镇职工住院起付线一级及不上等级医院比三级医院降低400元;城乡居民住院起付线一级及不上等级医院比三级医院降低700元,报销比例提高30个百分点,村卫生室门诊报销比例比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提高40个百分点。
二是扩大基层医保定点范围。取消“两定”机构资格审批,转变行政管理方式,实行协议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逐步扩大基层医保定点范围,方便群众就近看病就医。截止目前,全州共有村卫生室1211家,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163家、县级定点医疗机构118家。
三是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积极争取资金,加强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整合,建立规范统一、覆盖全州各县(市)、乡(镇)、村(社区)的管理服务信息网络,加快城乡居民信息采集、录入、核对工作,使城乡居民持二代社会保障卡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近几年来,红河州分级诊疗工作取得初步成效。2015年全州职工统筹区转外就医10740人次,统筹支付9774万元;居民统筹区转外就医1376人次,统筹支付941万元。2016年职工统筹区转外就医12605人次,统筹支付11400万元;居民统筹区转外就医2087人次,统筹支付1425万元。今年以来,职工统筹区转外就医5872人次,统筹支付5629万元;居民统筹区转外就医852人次,统筹支付610万元。
(红河州医保中心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