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医院:开设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窗口,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嘉禾县人民医院

        “健康帮扶民兴民富,消除贫困共同进步”。近日,县人民医院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健康扶贫政策,启动实施了“先诊疗、后付费”的服务模式。作为全县唯一的定点医院,农村贫困群众在该院住院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一站式”即时结算。入院时免交押金,只需在出院地结清自付费用。为方便人民群众就医,该院在医保科专设:农村贫困人口“一站式”结算窗口。

        据了解,“先诊疗、后付费”的实施对象为我县农村贫困人口,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口、贫困残疾人。符合县扶贫办登记确定的患者到我院住院时,无需缴纳住院押金;出院时,报销比例还可提高10%,仅需缴纳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部分,即可办理出院手续。享受该项医疗服务的患者须与医院签订《嘉禾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书》。

        为加大健康扶贫力度,实行了大病集中救治定点医院制度。对4类9种“大病”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实行城乡医保报账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由定点医院给予50%的减免。该院凭借技术优势,被列为全县唯一定点医院,对消化道肿瘤(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五种“大病”实行优惠措施。

        据悉,为把利国利民的政策落到实处,该院从技术力量、临床用血和药品等方面,给予全力保障,同时为贫困群众开辟医疗救治“绿色通道”,24小时开通急救和咨询热线电话,确保患者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地救治。


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告知

        一、农村贫困人口(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以下简称农村贫困人口)办理住院手续时,须提交:医疗证、身份证,暂未带齐证件的请在24小时之内提供(无身份证的提供户口簿),并由医院医保科保存。

        核对证件:以县扶贫办和民政局提供并已录入“一站式”结算系统的花名册为准,花名册有名单可享受,无名单的不能享受。若有错误,以县扶贫办和民政局证明为准。农村贫困人口无需缴纳住院押金,签订协议书后,直接办理手续住院治疗。

        三、住院科室会在出院前两日内将此次住院发生的大致医疗费用及报销金额、自付费用金额告知患者及家属或者签订协议人。

        四、按出院通知单办理出院手续,出院时提供诊断书、总清单、医疗证及身份证(代办人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现场结清个人应付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已报账),退还收存的证件,办理出院。

        五、意外伤害病人入院24小时内电话报保险公司6637785,先按自费办理,无责任方外伤认定书下发后再补办“先诊疗后付费”手续。

        六、患者自己购买了商业医疗险需要报账的,医院报销后,由患者自主申请,医院提供发票复印件。

        七、故意或恶意拖欠医疗费用者,记入医院不良记录黑名单,并上报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等有关部门纳入不良记录管理,取消该患者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的权利,同时医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留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

嘉禾县健康扶贫宣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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