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六举措”为2017年医保工作划上圆满句号

云南医保

姚安县“六举措”为2017年医保工作划上圆满句号

 

全民医保,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件为民、便民、利民的大事,也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良好载体。2017年是姚安县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第一年,姚安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行动、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六举措”稳步推进2017年医保工作,为2017年的工作划上圆满句号。

第一、着力参保扩面,实现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按《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实施,加大执法监察和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医疗保险的扩覆和欠费催缴回收工作。加强对参保扩面和基金征收等情况的分析、研判,统筹各乡镇和各部门的力量,最大程度地依法将辖区内各类人员纳入参保范围。加强城乡居民中的贫困人口资助参保工作,重点关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缴费情况,确保医保基金的足额征收,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

第二、着力强化监管,实现医疗保险管理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加强定点服务协议管理。改变目前契约化管理方式,实行服务协议明确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二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政策措施,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好支付制度改革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医疗费用的控制作用,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上来。

第三、加强领导,抓好责任落实。2018年是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第一次开展参保缴费工作,必须以户为单位,确保参保率达98%以上,2018年各乡镇参保任务不得低于2017年实际参保人数。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整合经办力量,努力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第四、结合《楚雄州医疗保险基金反欺诈暂行办法》和5月10日起施行的《云南省医疗保险反欺诈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两定”机构的日常考核监督管理、诚信等级管理、社会舆论监督及业务培训工作,努力提升“两定”机构的医保服务能力。

第五、加强学习,提升医保经办人员的整体素质。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姚进一步加强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提高整体素质。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勤政廉政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切实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

第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基础管理,不断提高医疗保险服务水平。一是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质量,既要准确解读政策,又要合理引导预期,着力回应社会各界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不断增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抓实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不断优化前台服务、后台管理和业务控制流程,实现前台窗口与后台支持的有机衔接,强化服务理念,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真正成为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窗口”。

(姚安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丁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