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市人民医院开展医德医风专题教育培训第八讲——医疗废物讲座
随着医疗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一些医学难题已取得重大突破,但随着也产生的一系列问题,较为常见的问题就是医疗废物的管理问题,这个问题不仅会威胁人类身体健康,同时对生态环境也会造成重大影响,这个问题也是环境保护和卫生部门一直关注的重点,国务院、卫生部和环保局先后颁布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收集、暂存、转运和登记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只有进一步了解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才能从认识上、管理上及实践中做好医疗废物的规范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废物规范的管理,提高对医疗废物的认识,让全院医护人员知晓医疗废物的相关知识,10月20日,在16楼学术报告厅,我院感控部主任于淑玲对关于医疗废物的管理进行了专项培训。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常见的医疗废物主要有使用过的棉球、棉签、纱布、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传染病人和多重耐药菌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等等,但是长期在医疗废物的认识上,部分人员对医疗废物的界定比较模糊。本次培训中,于主任以提出问题的形式给大家讲解了在诊疗工作中常见的、大家模糊不定的问题给予解答。医疗废物包装用专用的包装物或容器,根据医疗废物的分类不同,并在封存标签上标识医疗废物来源、日期、类别及重量或数量;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容器达到3/4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封口收集,在收集过程中做好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在医疗废物转运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和扩散。
医疗机构在医疗废物管理过程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对在管理过程出现的一些问题根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
医疗废物的管理,不仅是体现医疗机构整体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改善医疗环境的重要措施,更是预防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护人体健康,提高医疗护理质量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是切实杜绝由医疗废物导致的职业暴露的发生,对控制传染病的流行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医疗废物知识的培训,强化责任意识,才能提高全院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才能使各部门联合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