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就在你身边

黄岛卫生计生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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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是我国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今年的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同时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迎接这一节日的到来,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计生系统开展了一系列的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以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



青岛西海岸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一中心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一中心以“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宣传活动。一是通过观看十九大报告、组织人员参加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等方式在全院各级开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活动;二是组织单位的优秀宣讲骨干等深入机关、社区、农村等基层,在医院进行义诊活动时给市民群众发放宣传页,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法律知识送进千家万户;三是利用电视、电脑、手机、楼宇电视等,播放宪法宣传标语,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等方式,推动宣传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



海青卫生院


海青卫生院团委组织青年团员在医院门口与门诊楼内举办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向职工以及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张贴法制宣传画报,利用板报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使干部职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用法律保护自我的能力。



大村中心卫生院


大村中心卫生院组织工作人员到大村集市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进行普法宣传、法律咨询,为群众解读国家宪法日的有关知识。除此外,大村中心卫生院还组织职工学习宪法及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积极印制国家宪法日宣传材料,通过医院LED屏、宣传栏等方式开展宣传,提升法律知识素养。



宝山卫生院


宝山卫生院在医院的LED屏幕播放宣传日口号,在导医台摆放《精神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并将普法材料发到院职工微信群中学习,使职工法律知识得到了有效普及。此外,宝山卫生院还在门诊大厅等处的宣传栏张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宣传材料,向来院患者家属宣传法律知识,使法律意识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



长江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长江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法宣传小组,于近日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区)开展了主题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法制宣传活动。长江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活动现场发放了由中心印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部分内容的宣传彩页,并向学生和教职工等人员进行了深入简出的讲解,普及了传染病法知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公共卫生红石崖工作站


公共卫生红石崖工作站工作人员在中德生态园弗莱社区中心大街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工作站工作人员向来访群众发放了《新医改政策解答》、《大病医疗补助等惠民政策》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宣传单200余份,制作悬挂横幅一条,并利用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电子屏滚动播出宣传信息。




审核:杨  帆  

编辑:段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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