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部拟对肉类加工企业污水排放增加总磷、总氮监测指标

中国兽医食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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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环保部发布通知修订《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并公布了征求《屠宰与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增加了直接排放的总氮限值、总磷限值、氨氮限值、PH值等指标。据有关企业实际情况,认为增加总氮限值、总磷限值、微生物提升要求后,会在一定程度增加企业成本,畜禽屠宰行业应予以关注,提前做好设施设备和技术等投入准备。


附件是《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写说明》两个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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