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鼻炎,疗效“堪称一绝”的“药”竟然不是“药”……
浙江卫生计生监督
金华东阳市某繁华路段有一家专治鼻炎的店,不开刀、不吃药,卫生监督员却说它有问题!
一家卖产品的店会有什么问题呢?
宣称产品有“堪称一绝”的“疗效”
先看宣传
该经营单位的鼻炎疗法涉及某品牌“百草皮肤抑菌膏”和“本草皮肤抑菌膏”。
该经营单位对店内在售的两款产品进行宣传时,称有“彻底把病根铲除”的“疗效”,“排肺毒、理肺气”,“胸闷、呼吸不畅、气粗、心慌的症状就消失了”。
再看产品
该两款产品的包装盒上标注的是“卫消证字”,且标签、说明书中未标注对鼻炎有治疗效果。
何谓“卫消证字”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消证字(发证年份)第XXXX号。
因此,标明“卫消证字”的产品的合法身份便是“消毒产品”!
“消毒产品”能治病吗?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
根据《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第三条第一款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标注的有关内容应当真实,不得有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的内容。
显然,消毒产品不具备治疗疾病的作用,只有生理保健的作用。
根据该经营单位的违法事实,金华东阳市卫生监督所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其进行立案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在此,卫监提醒广大消费者,
购买产品时,
正确识别产品批准文号、标签及说明书。
药品标注的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
消毒产品标注的批准文号是消准字!
治疗疾病时,应到正规药店购买标有国药准字的相关药品,或者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正规治疗。切勿用消毒产品代替药品来治疗疾病,以免延误疾病的治疗时机。
来源:东阳市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