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销售假药,7人被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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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吉林延边州药监局公示3个食品药品“黑名单”,将高井平等7人列入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

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公示(2017年第1号)

高井平等4人因销售假药,受到刑事处罚,根据《吉林省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六)项的规定,高井平、韩金宝、李静、邰云良等4人列入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公布日期自2017年12月19日至2027年11月9日。

高井平等4人在此期间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公示(2017年第2号)

陈忠峰、刘凤强非法经营假药,受到刑事处罚,根据《吉林省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六)项的规定,陈忠峰、刘凤强2人列入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公布日期自2017年12月19日至2026年11月16日。

陈忠峰、刘凤强在此期间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公示(2017年第3号)

王纯刚销售假药,受到刑事处罚,根据《吉林省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六)项的规定,王纯刚列入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公布日期自2017年12月19日至2026年11月12日。

王纯刚在此期间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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