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谈判与卫生技术评估

鼎臣医药

在2017年新医改的背景下,HTA(卫生技术评估)作为评估工具,先后在国家医保乙类药物目录调整、创新药物价格谈判、国家高值医用耗材谈判中得到运用。一年中,近30场HTA相关的研讨会在全国进行,HTA已然成为医疗领域最受关注的焦点之一。


HTA从费用和结果角度评估各类卫生技术,并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 从临床看,有效吗?

  • 从性价比看,值不值?

  • 从可支付性看,买得起吗?

  • 从支付方看,谁承担?

  • 从社会伦理看,合适吗?



HTA在药价谈判中的应用


国家层面的药品谈判

2017年4月,人社部办公厅将44个药品品种纳入医保谈判目录。国家医保部门对这44个药品实行“邀请制”谈判,即向厂商发出谈判准入的邀请函。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医保目录更新与新药谈判中,HTA首次被列为可选的提交资料,进一步显示了经济学评价、预算影响分析等证据的重要性。


但是,在降低药品价格、控制药品费用的终极目标指导下,医保部门仍然更注重药品的价格和需求量相关的信息。企业与医保部门谈判所使用的主要降价筹码——以量换价、以低价换取准入医保目录,也与这一目标相对应。HTA在中国大陆的应用尚属初期,政策制定者和药企仍在摸索一条“中国特色”的HTA之路。


地方层面的药品谈判

地方层面的药品谈判主要为“大病医保特殊药品谈判”,即“特药谈判”。部分地区,如江苏、江西、浙江、湖南等,将医保目录外的昂贵自费药品,通过谈判准入形式列入地方增补药品目录或大病救助制度。


地方层面的药品谈判先行于国家药品谈判,但是,同样存在缺乏药物经济学、循证医学方面的证据,以及机制不够健全和规范等问题。


我国医保药品价格谈判特点

我国的医保药品价格谈判更多地注重药品的价格、需求量等信息,对药品的临床价值和药物经济学证据运用较少。以国家卫计委2015年组织的非小细胞肺癌用药谈判为例,谈判小组运用了以下的主要谈判筹码:


(1)竞争性谈判与鼓励优先使用

因为相关药物之间的可替代性较强,谈判小组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从三个替尼类药品中选择2种在全国公立医院优先采购使用,日均治疗费用最低者和次低者入选。


(2)参考周边价格

中国大陆地区人口基数大,按照量价相关规律,大陆地区的价格不应高于其它国家(地区)的价格。


(3)集中采购准入与以量换价

目前,如果将靶向药物的现价降低一半,预计使用人群将会以倍数增长,产品销量亦会大幅增长。国家给出这个采购量,并要求谈判结果统一在全国公立医院执行,在采购周期内不再另行组织谈判议价,企业应将价格下降50%左右。


(4)与医保支付衔接

三个谈判药品尚未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和部分省份的增补目录,可协调将谈判结果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大病保险等政策措施联动,谈判价格为基于与现行医保政策相衔接的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价格。


(5)单独核算

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的采购数量暂实行单独核算、合理调控。


纵观医保谈判现状,HTA进入了初步运用阶段。从长远来看,降价不能作为谈判的唯一目的,还应重视药品为全社会带来临床和经济学的价值,这就需要各方增加对HTA和真实世界证据的重视和运用。

(整理自IMS)


史立臣新书《医药新营销》出版发行

本书是作者结合国内外医药企业营销的诸多成功案例和作者亲身操作的营销项目,针对目前中国医药市场政策变局,为制药企业和医药商业企业营销转型升级撰写的书籍,以便于让制药企业和医药商业企业决策者和营销人员能够更好的升级营销模式,构建有竞争力的营销体系。 

本书主要从医药营销的行业政策大势观澜、医药行业营销模式汇总分析、制药企业新营销思维构建、制药企业体系化营销、制药企业营销新策略、制药企业新营销转型、医药商业企业的新营销思维构建、医药商业企业营销转型等药企最关心的八个方面进行撰述。 

        作者建议医药企业决策层和营销人员人手一册本书,以便于能够领会到医药新营销的精髓并获得更好的医药营销思路。

购买请点击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