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公告

中公卫生系统招聘考试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1137名,其中,考试招聘725名(含公开选聘19名),详见原文附件1、2;考核招聘412名,详见原文附件3。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详细招聘报考条件详见原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

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公共科目及职员岗位专业科目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8年2月8日9︰00至2月22日9︰00期间(请注意:2月15日—2月21日春节期间仍可报名,但招聘单位不进行初审),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2.初审报考资格。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8年2月24日9: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8年2月26日9: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或面试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6.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8年3月5日9:00起至3月9日24:00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现场报名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专业科目报名一般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及地点详见原文附件。

五、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

特别提示各位考生:

为进一步提升考试考核科学性,本次公开招(选)聘公共科目笔试内容根据岗位类别不同,进行区分测试。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如下:

1.职员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公共科目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2.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育类、卫生类和其他类,其中卫生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大纲以2018年2月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3月1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指导、监督。凡考生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招聘面试比例为2:1或3:1,具体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拟招聘岗位实际报考人数多少确定,并在考试前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发布。

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比例为3:1的岗位,若因考生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达不到3:1的,则面试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1。凡面试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或“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二者之一即可。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考试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等情况,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众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持所在单位同意(诚信)报考事项(附件4)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等见附表。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公众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详见原文


2018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备考直播课

讲座时间:2月3日19:00

讲座内容:市属事业单位公告解读峰会

讲座地点:19课堂

讲座入口:http://19.offcn.com/study-20434/

叨妹老师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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