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这样的消毒产品请下架
天津卫生计生监督
上架有风险,商家需谨慎
——这样的消毒产品请下架
【案情回顾】2017年8月,某市卫生计生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某消毒产品经营企业公司经营标识为“XXX™净体胶囊”和“XXX™康体胶囊”的抑菌制剂各5000盒。上述产品说明书均未标注生产日期。某市卫计委认定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并给予3000元的罚款。
【消费提示】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 消毒产品不等同于药品,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含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和(灭菌物品包装物)、卫生用品。需要注意的是,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个别厂家为了提高销售业绩,往往在消毒产品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中标注对疾病的治疗效果以误导消费者。对于这样的消毒产品,消费者切勿轻信宣传效果,拿消毒产品当药品可能会贻误治疗良机。如有疑惑,可以致电当地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进行咨询。
Tianjin Municipal Bureau of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Insp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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